2019下半年勞動關系協調師案例:勞動者中途辭職能否獲得年終獎


【案情簡介】
李某2018年1月入職合肥市Y公司擔任銷售,勞動合同約定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李某工作考核情況,決定李某工資增加與年終獎多少等。但勞動合同、薪酬制度等未規定年終獎發放的限制性條件。2018年7月因職業規劃變動,李某向Y公司申請辭職。辭職后李某聽Y公司的原同事說,公司在2019年1月發放了2018年的年終獎。李某認為自己在Y公司工作近7個月,公司應向其發放年終獎。公司認為李某已經辭職,不應發放年終獎。后李某向合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Y公司支付其7個月的年終獎8400元。
【案件解析】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薪酬制度規定年終獎發放條件,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可作為年終獎發放依據。例如,僅限發放在職員工、工作年限1年以上員工等。本案中,Y公司并未規定年終獎發放的限制性條件,故Y公司應向李某支付年終獎,年終獎金額根據李某在崗時間比例計算其應得的年終獎,最終,仲裁委裁決支持李某年終獎8400元。
【案件小結】
年終獎是用人單位為激勵員工而采取的一種獎勵手段,是否發放?如何發放?何時發放?應由用人單位自主決定或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協商、約定。年終獎發放一般應遵循以下三種規則:一、勞動合同無約定,由用人單位自主決定;二、勞動合同有約定,且不存在限制性條件,用人單位則應依約向勞動者發放年終獎;三、用人單位對年終獎發放無規定,與勞動者也無約定,或約定條件未成就,勞動者不得向用人單位主張發放年終獎。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以上是環球網校編輯整理的2019下半年勞動關系協調師案例:勞動者中途辭職能否獲得年終獎,如果您不想錯過勞動關系協調師考試報名、準考證打印、考試時間、成績查詢等信息,環球網校推出“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使用該服務后,時間公布后可以及時收到短信通知。更多勞動關系協調師考試精華資料,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
最新資訊
- 2020下半年二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復習題(10)2020-07-05
- 2020下半年二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復習題(9)2020-07-04
- 2020下半年二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復習題(8)2020-07-03
- 2020下半年二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復習題(6)2020-07-02
- 2020下半年二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復習題(4)2020-07-01
- 2020下半年二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復習題(5)2020-07-01
- 2020下半年二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復習題(3)2020-06-30
- 2020下半年二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復習題(2)2020-06-30
- 2020下半年二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復習題匯總2020-06-28
- 2020下半年二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復習題(1)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