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招標師考試教材招標法律法規與政策6.1


第6章中標與簽約的規定
6.1中標
6.1.1 確定中標人的原則
(1)確定中標人的權利歸屬招標人的原則
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工作,但確定中標人的權利歸屬招標人。《招標投標法》第40條規定:“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一般情況下,評標委員會只負責推薦合格中標候選人。
另外,招標人可以自己直接行使,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2)確定中標人的權利受限原則(4類)
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章規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和貨物招標項目、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施工招標項目、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項目、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招標人只能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相關內容第五十五條
6.1.2 確定中標人的程序
(1)評標委員會推薦合格中標候選人
1)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1至3人,并標明排列順序。
2)機電產品國際招標,評標委員會只能推薦第一名為中標候選人。
3)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數量應當根據采購需要確定,但必須按順序排列中標候選供應商。
(1)評標委員會推薦合格中標候選人順序排列。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評標委員會認為,排在前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的最低投標價或者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響商品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解釋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評標委員會可以取消該投標人的中標候選資格,按順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遞補,以此類推。
采用綜合評分法的,按評審后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
采用性價比法的,按商數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商數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商數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
(2)招標人自行或者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3)招標人確定中標人的時限要求
1)《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40條規定:“評標和定標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評標和定標的,招標人應當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
2)《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59條規定,如果是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項目,采購人應當在收到評標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采購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應當在評標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供應商。
(4)中標結果公示或者公告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為了體現招標投標中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且便于社會的監督,確定中標人后,中標結果應當公示或者公告。
(5)發出中標通知書
公示結束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告知中標人中標的結果,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62條規定,在發布中標公告的同時,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向中標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書,中間沒有異議期。
(6)訂立合同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與中標人訂立合同。訂立合同前,中標人應當提交履約擔保。
(7)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招標人一般應在招標活動正常結束之后,及時返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但投標人有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行為除外。《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52條規定,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招標人應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各類招標項目關于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規定略有差異。
(7)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1)投標保證金的正常退還
① 對于工程建設項目,《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52條規定,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一次性退還投標保證金。
② 對于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機電產品采購國際競爭性招標文件》中規定,A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盡速并不晚與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期滿后30日原額退還投標人。B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招標文件規定簽訂合同,按招標文件規定交納了履約保證金,并按招標文件規定交納了招標服務費后予以退還。
③ 政府采購項目,《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招標采購單位逾期退還投標保證金的,除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本金外,還應當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費。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相關內容第五十七條
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
2)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① 工程建設項目。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81條和《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58條的規定,“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②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機電產品采購國際競爭性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保證金在下列任一情況發生時將被沒收:A投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B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按招標文件規定與招標人簽訂合同;C 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D 中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規定交納招標服務費。
③ 政府采購項目。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75條規定,中標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采購單位不予退還其交納的投標保證金:A 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合同的;B 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采購招標機構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C 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相關內容第三十五條、第七十四條。
6.1.3 中標通知書
(1)中標通知書的性質
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發出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是要約邀請,遞交投標文件是要約,發出中標通知書是承諾。中標通知書的發出不但是將中標的結果告知投標人,直接導致了合同的成立。
(2)中標通知書的法律效力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合同在實質上已經成立,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都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1)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中標人一旦放棄中標項目,必將給招標人造成損失,如果沒有其他中標候選人,招標人一般需要重新招標,完工或者交貨期限肯定要推遲。
(2)中標通知書的法律效力
2)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拒絕與中標人訂立合同,也必然給中標人造成損失。中標人的損失既包括準備訂立合同的支出,甚至有可能有合同履行準備的損失。因為中標通知書發出后,合同在實質上已經成立,中標人應當為合同的履行進行準備,包括準備設備、人員、材料等。但除非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我們不能把投標保證金同時視為招標人的違約金,即投標保證金只有單向的保證投標人不違約的作用。因此,中標人要求招標人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只能按照中標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計算,要求招標人賠償。
3)招標人的告知義務。 標法規定,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不但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還應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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