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招標師《法規與政策》章節復習:第三章


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概括):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工程項目必須招標的范圍:
① 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
② 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
③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
④ 國家融資項目。
⑤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
機電產品必須進行國際招標的范圍:
① 關于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② 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③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家融資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④ 使用國際金融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⑤ 政府采購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⑥ 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國際招標采購的機電產品。
政府采購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
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必須招標項目的規模標準:
工程建設項目:
①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W人民幣以上的;
② 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人民幣以上;
③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W以上的;
④ 低于①、②、③項規定,但總投資額在3000W以上的;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一次采購產品合同估算價超過100W的;
政府采購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一次性達到120萬元以上;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在200W以上;
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
① 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
② 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采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③ 承包商、供應商或者服務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
④ 其他原因不適宜招標的;
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工程施工項目:
①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② 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③ 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④ 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⑤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不進行國際招標的機電產品:
① 國外贈送或無償援助的機電產品;
② 供生產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
③ 舊機電產品;
④ 一次采購產品合同估算價在100萬人民幣以下的;
⑤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的機電產品;
⑥ 供生產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的機電產品;
⑦ 國務院確定的特殊產品或者特定行業以及為應對國家重大突發事件需要的機電產品;
⑧ 產品生產商優惠供貨時,優惠金額超過產品合同估算價格50%的機電產品;
⑨ 供生產企業生產需要的專用模具;
⑩ 供產品維修用的零件及部件;
⑾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其他不適宜進行國際招標采購的機電產品。
3.2 招標的條件、招標方式(公開、邀請)和組織形式(委托、自行)
招標的條件:一是取得項目審批;二是已落實資金來源;(其中資金來源已經落實是指資金雖然沒有到位,但其來源已經落實,如銀行已經承諾貸款。
邀請招標的條件:①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②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③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④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邀請招標的審批規定:
① 重點項目,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② 工程建設施工項目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審批;
③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應當向商務部備案;
④ 政府采購項目應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批準。
3.2.3 招標組織形式
招標人自行招標的規定:
① 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者法人資格);
② 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專業技術力量;
③ 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④ 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
⑤ 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規規章。
建設部規定在招標業務人員中“至少包括一名在本單位注冊的造價工程師”;政府采購法規定“采購人員經過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組織的政府采購培訓”。
自行招標條件的核準與管理:主要采取事前監督和事后管理兩種模式。
自行招標應上報的書面材料:
A. 項目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者項目法人組建文件;
B. 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力量情況;
C. 內設的招標機構或者專職招標業務人員的基本情況;
D. 擬使用的老師庫情況;
E. 以往編制的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和評標報告,以及招標業績證明;
F. 其他材料;
一次核準自行辦理招標手續僅適用于一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在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不具備自行辦理施工標準的事宜條件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責令招標人停止自行辦理的施工招標事宜。
3.3 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與投標邀請書
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是公開招標的一個最顯著的特征。
招標公告的基本內容:
① 招標條件,包括招標項目的名稱、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資金來源、簡要技術要求以及招標人的名稱等;
② 招標項目的規模、招標范圍、標段或標包的劃分或數量;
③ 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或交貨或服務地點;
④ 招標項目的實施時間,即工程施工工期或貨物交貨期或提供服務時間等;
⑤ 對投標人或供應商的資質等級與資格要求;
⑥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以及招標文件售價;
⑦ 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和投標截止日期;
⑧ 聯系方式,包括招標人、招標或采購代理機關項目聯系人的名稱、地址、電話、傳真、網址、開戶銀行及賬戶等聯系方式;
⑨ 其他;
政府采購項目的邀請招標采用了公開選擇邀請合格投標人或潛在投標人的方法。
指定發布媒介有:《中國日報》《中國經濟導報》《中國建設報》《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國際招標公告應在《中國日報》上發布。
指定媒介發布依法招標項目的投標公告,不得收取費用,但發布國際招標公告的除外;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體發布招標公告。指定報紙在發布招標公告的同時,應將公告如實抄送《中國采購與招標網》。
指定報紙和網絡應當在收到招標公告文本之日起7日內發布;
建設部規定施工招標的項目同時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筑業信息網上發布。
商務部規定,可同時在其他媒介上刊登招標公告,并指定《中國國際招標網》為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業務提供服務的專門網絡。
財政部規定政府采購信息的發布媒介是:《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政府采購》雜志。
資格預審文件自發出之日起至停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資格評審采取合格制或有限數量制。工程項目實行資格預審,并且采用經評審最低投標價法評標的,不得實行有限數量制。采用綜合評估法,合格人過多時,采取隨機抽簽。
工程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邀請的合格申請人應當不少于9個;工程投資額10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邀請的合格申請人應當不少于7個。
3.5 招標文件的構成和編制
編好招標文件,是在整個招標投標過去中最重要和最關鍵的工作。
《機電國際》規定,招標文件如允許投標人提供備選方案,應當明確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只能提供一個備選方案并注明主選方案,且備選方案的投標價格不得高于主選方案。凡提供兩個以上備選方案或未注明主選方案的,該投標將被視為實質性偏離而被拒絕。
《機電國際》規定,對大型設備或成套設備的招標,其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售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0日。
3.5.4 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標投標法》規定修改應該在投標文件遞交截至時間至少15日前。
《政府規定》,對政府采購項目投標和開標截止時間、投標和開標地點的修改,至少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3日前進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收受人。
3.6 保密要求
1、招標人不得單獨或者分別組織任何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2、招標人不得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3、對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招標,標的必須保密;
4、代理機構不得違法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資料;
5、應當保護招標當事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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