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前沖刺卷(一)


一、單項選擇題(本題型共20題,每題1分,共20分。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請從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你認為正確的答案,在答題卡相應位置上用2B鉛筆填涂相應的答案代碼。答案寫在試題卷上無效。)
1、甲乙丙丁4人組成一個運輸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規定甲、乙為普通合伙人,丙、丁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為合伙企業運送石材,路遇法院拍賣房屋,丁想替合伙企業競買該房,于是以合伙企業的名義將石材質押給徐某,借得20萬元,競買了房子。徐某的債權若得不到實現,應當向誰主張權利?
A、應當要求丁承擔清償責任
B、應當要求甲、乙、丙、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C、應當要求甲、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D、應當要求甲、乙、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答案:D
解析:《合伙企業法》第67條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也就是說,丙、丁作為有限合伙人,沒有權利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但是該法第76條同時規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伙人同樣的責任。所以本題所述的情況,徐某可以要求甲、乙、丁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丙因為沒有第76條規定的情形,所以其作為有限合伙人,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2、2007年1月,甲、乙、丙設立一普通合伙企業。2008年2月,甲與戊結婚。2008年7月,甲因車禍去世。甲除戊外沒有其他親人,合伙協議對合伙人資格取得或喪失未作約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合伙企業中甲的財產份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B、戊依法自動取得合伙人地位
C、經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資格
D、只能由合伙企業向戊退還甲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答案: C
解析:(1)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合伙人資格。(2)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繼承人;由此,本題答案是C。
3、中國甲公司與外國投資者乙公司共同投資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丙公司,其中甲公司出資60%,乙公司出資40%;投資總額為1200萬美元。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甲、乙公司出資額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公司至少應出資720萬美元,乙公司至少應出資480萬美元
B、甲公司至少應出資300萬美元,乙公司至少應出資200萬美元
C、甲公司至少應出資288萬美元,乙公司至少應出資192萬美元
D、甲公司至少應出資168萬美元,乙公司至少應出資112萬美元
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核兩個法律問題。(1)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比例。根據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美元。本題投資總額為1200萬美元,其注冊資本至少應為500萬美元。(2)關于出資比例的計算。所謂出資比例,是指中外雙方的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比例。即:甲公司至少應出資300萬美元(500×60%=300萬美元),乙公司至少應出資200萬美元(500×40%=200萬美元)。
4、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如果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企業注冊資本25%,且以現金出資的,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 )個月內繳清。
A.12 B.9
C.6 D.3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出資。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投資者以現金出資的,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5、李某是某股份公司的董事,在其執行職務時,利用職務之便,多次以公司的財產為朋友提供擔保,并獲取好處費,則公司可以采取( )措施維護自身的利益。
A、將李某的違法所得收為公司所有
B、持有公司1%股份的股東可以要求監事會提起訴訟
C、如果監事會拒絕起訴而情況緊急,持有1%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起訴
D、要求召開股東會解聘李某
答案:A
解析: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1)挪用公司資金;(2)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3)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4)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5)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使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6)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違反對公司踏實義務的其他行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6、乙公司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法院予以受理。在破產申請前,乙、丙兩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破產管理人經請示法院決定繼續履行合同,但拒絕丙公司關于必須提供擔保的要求,管理人的作法應視為( )。
A.變更合同
B.解除合同
C.延遲履行合同
D.中止履行合同
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受理破產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繼續履行。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應當履行;但是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管理人不提供擔保的,視為解除合同。
7、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案件申請之日起( )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A、15
B、10
C、25
D、30
答案: C
解析:本題考核破產案件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案件申請之日起25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8、某非金融類上市公司擬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下列各項中,符合增發條件的有( )。
A.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為7%
B.發行價格為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C.上市公司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為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18%
D.最近一期期末存在借予他人款項的情形
答案:A
解析:(1)選項A: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2)選項B:發行價格應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3)選項C: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4)選項D: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9、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既是國家所有權的客體,也能成為集體組織或者公民個人所有權的客體有( )。
A、城市土地、礦藏、水流、海域
B、野生動植物資源
C、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
D、國家所有的文物
答案:C
解析: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但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除外。
10、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業主大會須經專有部分建筑物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 以上的業主同意的事項是( )。
A、制定和修改主業會議議事規則
B、對于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C、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機構
D、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務委員會成員
答案:B
解析:對于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行為,符合本題要求。即涉及資金使用的問題,是業主委員會的應當以特別方式進行的表決的事項。
11、張某承租李某家的房屋做生意。因屋頂漏雨影響生產,張某要求李某維修,李某以“沒時間維修”為由拖延修繕,張某只好自己雇人修繕,并造成了一定的經營損失。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修繕費用和張某的經營損失均由李某承擔
B.修繕費用由張某和李某共同承擔,張某的經營損失自己承擔
C.修繕費用和張某的經營損失均由張某和李某共同承擔
D.修繕費用由李某承擔,張某的經營損失可通過要求李某減少房租來彌補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租賃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12、甲與乙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甲將其收藏的一幅名畫以20萬元賣給乙。其后,甲將其對乙的20萬元債權轉讓給丙并通知了乙。甲將名畫依約交付給乙前,該畫因不可抗力滅失。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判斷中,正確的有( )。
A、乙對甲主張解除合同,并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B、乙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C、乙不得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D、乙不得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答案:A
解析:(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乙可以解除合同;(2)債權人甲轉讓權利的,債務人乙對讓與人甲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丙主張。因此,乙有權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13、下列屬于《外匯管理條例》適用范圍的是( )。
A.外國駐華外交領事機構境外外匯收支
B.境外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外匯經營活動
C.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
D.外國駐華外交人員
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核《外匯管理條例》的適用范圍。根據規定,境內機構、境內個人的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以及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適用《外匯管理條例》,境內機構不包括外國駐華外交領事機構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境內個人不包括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
14、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回購本公司境外上市流通股份涉及購、付匯及境外開戶審批的,若購、付匯金額超過一定額度,應通過所在分局報總局審批。該額度是( )。
A.高于1000萬美元(含)
B.高于1500萬美元(含)
C.高于2000萬美元(含)
D.高于2500萬美元(含)
答案: D
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回購本公司境外上市流通股份涉及購、付匯及境外開戶審批的,若購、付匯金額低于2500萬美元,由所在地分局審批;若購、付匯金額高于2500萬美元(含),仍應通過所在分局報總局審批。
15、甲乙雙方簽訂一買賣合同,合同金額為4萬元,付款方式為托收承付、驗單付款。賣方甲根據合同規定發貨后委托銀行向買方乙收取貨款,乙的開戶銀行于2000年5月15日(星期一)收到經甲的開戶銀行審查后的托收憑證及附件,當日通知乙。承付期滿日,乙的賬戶上無足夠資金支付,尚缺2萬元。同年5月29日,乙存入3萬元。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乙應被計扣賠償金的數額為( )。
A.110元 B.120元
C.140元 D.150元
答案:A
解析:此類問題的計算,應注意3點:①逾期付款金額的確定,為付款人在承付期滿銀行營業終了時,如無足夠資金支付,其不足部分為逾期未付款項,本題中反映的逾期付款金額為2萬元;②逾期付款天數的計算。逾期付款天數從承付期滿日算起,承付期滿日銀行營業終了時,付款人如無足夠資金支付,其不足部分,應當算作逾期1天,計算1天的賠償金。本題為驗單付款,承付期為3天,從付款人開戶銀行發出承付通知的次日,即5月16日算起,截止到5月18日承付款屆滿。18日當天開始計算1天的賠償金,直至5月28日,共計11天。③逾期付款賠償金的支付比例,按每天每天萬分之五計算,最后的計算過程為:2萬元×0.005%×11天=110元。
16、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匯票一張,金額10萬元,匯票簽發人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兌時被拒絕。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萬元貨款,于是甲公司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承兌時亦被拒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丙公司有權要求甲公司給付匯票上的金額
B、丙公司有權要求甲公司返還交易中的對價
C、丙公司有權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要求其給付匯票上的金額
D、丙公司應當請求甲公司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答案:A
解析:《票據法》第36條規定,匯票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者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匯票責任(期后背書)。所以本題中,丙公司有權要求甲公司給付匯票上的金額,承擔匯票責任,答案A是正確的。
17、權利人超過2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繼續,在該項專利權有效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的計算應當自( )。
A.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2年計算
B.法院受理之日起向前推2年計算
C.法院作出判決之日起向前推2年計算
D.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向前推2年計算
答案:A
解析:權利人超過2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繼續,在該項專利權有效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
18、根據商標法律制度的規定,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 )。
A.報商標局備案
B.報商標局核準
C.經商標權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
D.經商標評審委員會核準
答案:A
解析:(1)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2)注冊商標轉讓合同應當經商標局核準。
19、甲經貿公司租賃乙大型商場柜臺代銷丙廠名牌床罩。為提高銷售額,甲公司采取了多種促銷措施。下列措施哪一項違反了法律規定?
A、在攤位廣告牌上標明“廠家直銷”
B、在商場顯著位置擺放該產品所獲的各種獎牌
C、開展“微利銷售”,實行買一送一或者買100元返券50元
D、對顧客一周之內來退貨“不問理由一概退換”
答案:A
解析:《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A選項違反了此規定,應屬于對經營者本身的虛假宣傳。BD選項并不涉及什么不正當競爭行為;C選項中盡管優惠的幅度很大,但仍屬“微利銷售”,價格仍高于成本價,不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低價傾銷行為。
20、關于我國反壟斷法的效力,以下說法中正確的是( )。
A、反壟斷法適用于我國境內,無域外效力
B、對于農業生產者在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等領域實施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不適用反壟斷法
C、對于知識產權領域,即使經營者濫用知識產權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也不適用反壟斷法,而適用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
D、反壟斷法只調整境內的經濟壟斷行為,不針對濫用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答案:B
解析:農業生產者及農村經濟組織在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運輸、儲存等經營活動中實施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不適用《反壟斷法》。本題正確答案為B。
二、多項選擇題(本題型共20題,每題1.5分,共30分。每題均有多個正確答案,請從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你認為正確的所有答案,在答題卡相應位置上用2B鉛筆填涂相應的答案代碼。每題所有答案選擇正確的得1.5分;不答、錯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寫在試題卷上無效。)
1、關于訴訟時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訴訟時效僅適用于債權請求權
B、一般訴訟時效期間屬可變期間
C、訴訟時效期間均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D、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所受領的給付行為無效
答案:AB
解析:(1)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A正確;(2)根據民法通則第139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B正確;(3)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C錯誤;(4)根據民法通則第138條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D錯誤。
2、賈某是一有限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若賈某被法院判決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B、若賈某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取得賈某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C、若賈某轉為普通合伙人,其必須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如果合伙協議沒有限制,賈某可以不經過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將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
答案: BCD
解析:(1)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A錯誤;(2)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B正確;(3)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C正確;(4)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D正確。
3、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發生的下列違法情形中,依法應當吊銷營業執照的有( )。
A.涂改營業執照且情節嚴重
B.開業后自行停業時間連續達到9個月
C.使用的名稱與其在登記機關登記的名稱不相符合
D.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被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但逾期仍未辦理
答案:A B
解析:(1)選項A:涂改、出租、轉讓營業執照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2)選項B: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時間連續6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執照;(3)選項C:個人獨資企業使用的名稱與其在登記機關登記的名稱不相符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4)選項D:個人獨資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責令限期辦理變更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4、根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有關規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發生下列情形時,應當向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的有( )。
A、1年內并購國內關聯行業的企業達到8個
B、并購導致并購一方當事人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達到25%
C、并購一方當事人當年在中國市場營業額超過15億人民幣
D、并購一方當事人在中國市場占有率已經達到15%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反壟斷審查。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應當報告的情形有: (1)并購一方當事人當年在中國市場營業額超過15億元人民幣;(2)一年內并購國內關聯行業的企業累計超過10個;(3)并購一方當事人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已經達到20%; (4)并購導致并購一方當事人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達到25%。
5、上市公司的戰略投資者不得進行證券買賣,但有例外情形,主要包括( )。
A、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諾的持股期限屆滿后可以出售
B、投資者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滿后可以出售
C、投資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滿后可以出售
D、投資者承諾的持股期限屆滿前,因其破產、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轉讓其股份的
答案:ABC
解析:投資者承諾的持股期限屆滿前,因其破產、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轉讓其股份的,經商務部批準可以轉讓。所以D錯誤。
6、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萬元。董事會有7名成員。最大股東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甲公司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形有( )。
A.董事人數減至4人
B.監事陳某提議召開
C.最大股東李某請求召開
D.公司未彌補虧損達人民幣1600萬元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股東大會的會議制度。本題中,選項A由于董事人數不足法律規定的最低人數“5人”,因此應該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選項C最大股東李某持有股份超過了10%,因此可以單獨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7、某股份有限公司擬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下列各項中,不符合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條件的有( )。
A.公司上一年度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重大變化
B.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在控股股東中擔任董事
C.公司的總經理上一年度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D.公司的監事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答案:ACD
解析:(1)選項A: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2)選項B:發行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3)選項C: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屬于法定障礙;(4)選項D: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8、某上市公司擬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下列各項中,符合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條件的有( )。
A.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為最近一期末凈資產的35%
B.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為8%
C.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為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5%
D.上市公司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2)選項B: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3)選項C: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
9、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的破產申請后,下列各項中,債權人可以申報債權的是( )。
A.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
B.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
C.未到期的債權
D.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債權的申報。根據規定,職工債權是免申報的債權。
10、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管理人可以由( )擔任。
A.破產企業上級主管部門組成的清算組
B.破產清算事務所
C.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
D.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
答案: ABCD
解析: 本題考核管理人的資格。《企業破產法》規定,管理人可以由有關部門、機構的人員組成的清算組或者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擔任。
11、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有關不動產物權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
A、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和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
B、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導致物權消滅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時發生消滅的效力
C、地役權自地役合同生效時設立
D、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自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時發生法律效力
答案:ABC
解析:(1)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注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情形,本題A、B兩項即是;(3)用益物權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地役權,均自合同生效時設立;(4)土地宅基地使用權,只規定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
12、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下列情形中,預告登記失效的有( )。
A、債權消滅
B、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
C、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兩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
D、自預告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
答案:AB
解析: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13、甲研究所與劉某簽訂了一份技術開發合同,約定由劉某為甲研究所開發一套軟件。3個月后,劉某按約定交付了技術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約定支付報酬。由于沒有約定技術成果的歸屬,雙方發生爭執。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劉某,但劉某無權獲得報酬
B.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劉某,且劉某有權獲得約定的報酬
C.如果劉某轉讓專利申請權,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D.如果劉某取得專利權,甲研究所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答案:BCD
解析:(1)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完成協作事項;接受研究開發成果,故A錯誤;B正確;(2)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故CD正確。
14、甲向乙借款10萬元,由丙作為保證人,約定“如果甲到期不能償還該債務,由丙承擔保證責任,直至甲的債務本息還清為止”。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該保證為一般保證
B.該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C.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
D.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答案:AC
解析:(1)“不能償還債務”與“沒有償還債務”是不同的,前者是指無力償還,而后者可能還包括有能力還但沒有還,因此A正確;B錯誤;(2)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因此C正確,D錯誤。
15、下列有關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和處罰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逃匯行為情節嚴重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B、以虛假、無效的交易單證等向金融機構騙購外匯的行為屬于非法套匯行為
C、違反規定攜帶外匯出入境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金額20%以下的罰款
D、倒買倒賣外匯情節嚴重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處違法金顛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外匯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本題的四個選項說法均正確。
16、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賬戶的開立,需要經人民銀行核準的是( )。
A.基本存款賬戶
B.一般存款賬戶
C.因注冊驗資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
D.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答案:AD
解析:開立時需要人民銀行核準的賬戶:(1)基本存款賬戶;(2)臨時存款賬戶(因注冊驗資和增資驗資開立的除外);(3)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4)QFII專用存款賬戶。
17、根據有關規定,下列各項中,匯票債務人可以對持票人行使抗辯權的事由有( )。
A.匯票債務人與出票人之間存在合同糾紛
B.票據債務人無行為能力
C.背書不連續
D.持票人的票據權利有瑕疵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票據抗辯。對物抗辯的是指基于票據本身的內容而發生的事由所進行的抗辯。其情形包括:票據應記載的內容有欠缺;票據債務人無行為能力;無權代理或超越代理權進行票據行為;票據上有禁止記載的事項;背書不連續;持票人的票據權利有瑕疵等。
18、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實用新型和發明的區別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發明既可以是產品,也可以是方法,而實用新型僅限于產品
B、發明專利的創造性應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定和進步,而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C、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而實用新型專利僅采用形式審查
D、發明專利的保護期是10年,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是20年
答案:AC
解析:發明專利的創造性應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定和顯著的進步,而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故B 錯誤;發明專利的保護期是20年,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是10年,故D錯誤;本題正確答案為AC。
19、經營者以低于成本價銷售下列商品的行為,哪些不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A.銷售鮮活商品
B.銷售有效期限將到期的商品
C.銷售積壓商品
D.因清償債務,歇業降價銷售商品
答案:ABCD
解析:經營者不得以排擠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不正當行為:(1)銷售鮮活商品:(2)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3)季節性降價;(4)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
20、下列協議中,哪些屬于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之間達成的壟斷協議?
A.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
B.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
C.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
D.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
答案:AB
解析:《反壟斷法》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二)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三)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四)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五)聯合抵制交易;(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本法所稱壟斷協議,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所以本題的正確選項是AB兩項。
三、綜合題(本題型共4題,其中第1題15分;第2題15分;第3題12分;第4題8分。本題型共50分。在答題卷上解答,答在試題卷上無效。)
1、甲公司為乙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擬通過收購丙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的股份,達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會討論收購方案時,一些董事分別提出以下觀點:
(1)以下屬的兩個子公司作為收購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丙公司的股份。兩個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計達到5%之日起3日內,即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報告,但對被收購公司暫時保密。
(2)兩個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計算。合計達到5%時,并且每增加5%時,均應暫停交易。
(3)兩個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計超過5%但未達到20%時,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4)收購丙公司已發行的股份合計達到30%時,如果資金允許繼續進行收購,即向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60%股份的要約。如果資金短缺,則面向特定股東協議收購。
(5)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初步定為20日,根據收購情況再作調整。
(6)如果預受要約股份的數量超過預定的60%時,則以抽簽的方式確定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7)如果由于資金不足,導致無法繼續收購,則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豁免申請。
(8)在收購行為完成9個月后,可以考慮將所持丙公司的股份部分轉讓給丁公司。
要求:分析上述觀點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分別說明理由。
答案:(1)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報告符合法律規定,但對被收購公司暫時保密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該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答案:(2)①兩個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計算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有一致行動情形的投資者,互為一致行動人。一致行動人應當合并計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本題中兩個子公司互為一致行動人,所以持有的丙公司的股份應當合并計算。 ②合并達到5%,并且每增加5%時,均應暫停交易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報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達到5%后,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其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前述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后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答案:(3)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但未達到20%的,應當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答案:(4)收購丙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如果資金短缺,則面向特定股東協議收購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采取要約方式進行,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答案:(5)收購期限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過60日。本題中約定的期限為20日,這不符合法律規定。
答案:(6)以抽簽的方式確定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預受要約股份的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收購人應當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答案:(7)豁免申請的理由不符合規定。可以申請豁免的事項不包括收購人資金不足。
答案:(8)收購行為完成9個月后轉讓所持丙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收購人在收購行為完成后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2、甲、乙、丙、丁共同投資設立了A有限合伙企業(以下簡稱A企業)。合伙協議約定:甲、乙為普通合伙人,分別出資l0萬元;丙、丁為有限合伙人,分別出資15萬元;甲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對外代表A企業。2006年A企業發生下列事實:
2月,甲以A企業的名義與B公司簽訂了一份12萬元的買賣合同。乙獲知后,認為該買賣合同損害了A企業的利益,且甲的行為違反了A企業內部規定的甲無權單獨與第三人簽訂超過l0萬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決議,撤銷甲代表A企業簽訂合同的資格。
4月,乙、丙分別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為自己向銀行借款提供質押擔保。丁對上述事項均不知情,乙、丙之間也對質押擔保事項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并從A企業取得退伙結算財產l2萬元。
9月,A企業吸收庚作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資8萬元。
10月,A企業的債權人C公司要求A企業償還6月份所欠款項50萬元。
11月,丙因所設個人獨資企業發生嚴重虧損不能清償D公司到期債務,D公司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丙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其債務。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丙在A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后,甲、乙、庚決定A企業以現有企業組織形式繼續經營。
經查:A企業內部約定,甲無權單獨與第三人簽訂超過l0萬元的合同,B公司與A企業簽訂買賣合同時,不知A企業該內部約定。合伙協議未對合伙人以財產份額出質事項進行約定。
要求:根據上述材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以A企業的名義與B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答案:(1)甲以A企業的名義與B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題中,B公司屬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買賣合同有效。
(2)合伙人對撤銷甲代表A企業簽訂合同的資格事項作出決議,在合伙協議未約定表決辦法的情況下,應當如何表決?
答案:(2)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方式。
(3)乙、丙的質押擔保行為是否有效?并分別說明理由。
答案:(3)①乙的質押行為無效。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在本題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質押行為未經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質押行為無效。②丙的質押行為有效。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在本題中,由于合伙協議未對合伙人以財產份額出質事項進行約定,因此,有效合伙人丙的質押行為有效。
(4)如果A企業的全部財產不足清償C公司的債務,對不足清償的部分,哪些合伙人應當承擔清償責任?如何承擔清償責任?
答案:(4)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②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③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時從A企業分回的12萬元財產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5)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丙在A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后,甲、乙、庚決定A企業以現有企業組織形式繼續經營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答案:(5)甲、乙、庚決定A企業以現有企業組織形式繼續經營不合法。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應當轉為普通合伙企業。在本題中,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丙在A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后,有限合伙人丙當然退伙,A企業中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業應當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3、2007年1月,甲不慎遺失其手袋,內有其名貴玉鐲一只。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內的名片所示積極尋找失主,與甲取得了聯系,將玉鐲歸還給了甲。
2007年5月,甲與丙結婚。甲、丙合計開設一家茶館,茶館辦理工商登記注明的開辦人為甲。因急需資金,甲持玉鐲到信達典當行典當,經商議,玉鐲出典,獲資金8萬元。
因缺乏經驗,茶館慘淡經營,終致難以為繼,2008年8月甲、丙決定關閉茶館。此時茶館對外負債2萬元。
同年9月,甲、丙自覺緣分已盡,協議離婚。
問題:
(1)假設,在乙向甲交還玉鐲之前,乙不慎將玉鐲摔裂,乙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為什么?
答案:(1)乙不承擔賠償責任。依《物權法》第111條:“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本題中,拾得人乙僅系一般過失,故不負賠償責任。
(2)假設,甲在丟失玉鐲后焦急萬分,遂在遺失場所張貼數份啟事,稱若有人能夠找到玉鐲并送還,愿以現金5000元酬謝。乙依此啟事要求甲支付5000元時,甲提出,由于此玉是祖傳,丟失之際一時心急才張貼啟事,實非內心真實意愿,故請乙給予諒解,不能支付該筆酬金。在此情況下,乙的請求應否得到支持?為什么?
答案:(2)乙的請求應當得到支持。依《物權法》第112條:“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甲張貼啟事的行為屬于懸賞廣告,具有約束力,故乙有權要求甲支付懸賞廣告的賞金。
(3)假設,乙拾得玉鐲后將其以5萬元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請求丁返還?為什么?丁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答案:(3)可以。依《物權法》第107條:“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 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故只要失主在知道受讓人之日起兩年內要求受讓人返還,此權利即可實現,故本題中,甲剛剛得知此事,得要求受讓人返還。丁可以向乙請求賠償。
(4)甲將玉鐲典給典當行,形成什么性質的法律關系?
答案:(4)形成質押法律關系,屬于質押中的動產質押。
(5)甲、丙離婚時茶館對外所欠2萬元債務仍未清償。在此情況下,債權人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
答案:(5)債權人可向甲、丙主張連帶清償責任。
4、甲與乙分別出資60萬元和240萬元共同設立新雨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新雨公司),由乙任執行董事并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甲任監事。乙同時為其個人投資的東風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東風公司)的總經理,該公司欠白云公司貨款50萬元未還。乙與白云公司達成協議約定:若3個月后仍不能還款,乙將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權轉讓20%給白云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設質。屆期,東風公司未還款,白云公司請求乙履行協議,乙以“此事尚未與股東甲商量”為由搪塞,白云公司與東風公司之間發生糾紛。
東風公司需要租用倉庫,乙擅自決定將新雨公司的一處房屋以低廉的價格出租給東風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銀行借款需要擔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義向該銀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諾若到期丙不能還款則由新雨公司負責清償,該銀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異議。
甲知悉上述情況后,向乙提議召開一次股東會以解決問題,乙以業務太忙為由遲遲未答應開會。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紅利也未分過,目前虧損嚴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決定轉讓股權,退出公司,但一時未找到受讓人。
問題:
1、白云公司與東風公司之間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何種方式解決?
答案:(1)當事人互相協商;(2)第三方調解;(3)提起訴訟;(4)提交仲裁機構。
2、針對乙將新雨公司的房屋低價出租給東風公司的行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答案:甲可以為公司利益依自己名義直接向法院提起股東派生(代表)訴訟。
3、乙以新雨公司的名義單方向某銀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質和效力如何?為什么?
答案:該保函具有保證合同的性質,保證合同有效。乙雖然未經股東會同意為銀行擔保,侵犯了公司利益,但其行為構成表見代理。
4、針對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讓人的情況,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對策?
答案:甲持有公司20%的股權,可以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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