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法律法規教材解讀:國外貸款項目招標采購代理機構的選擇


國外貸款項目招標采購代理機構的選擇
(1)利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
利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選擇采購代理機構(亦稱“采購代理公司”或“招標機構”)按財政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采購代理公司招標辦法》《簡稱“招標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確定外國政府貸款項目采購代理公司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須采用招標的方式,從資格要求、選擇程序、評委會評分標準、代理手續費標準、監督檢查和管理等方面進行選擇。
1)采購代理公司資格要求。采購代理公司必須具有商務部頒發的《國際招標甲級證書》,日本國際協力銀行貸款,科威特政府貸款等類項目還需經貸款方同意。
2)對采購代理公司的選擇程序包括以下環節:
①財政部定期就符合條件的貸款項目通知各縣、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地方財政部門”)進行選定采購代理公司的招標工作。
②地方財政部門收到財政部門通知后,組織或指導、監督借款人進行采購代理公司招標工作。所有貸款項目的采購代理公司招標工作須在財政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
① 借款人應向3家以上(含3家)采購代理公司同時發出投標邀請書。涉及2個以上子項目的打捆項目應作為一個項目發出投標邀請書。
② 投標邀請書中規定的采購代理公司提交代理申請書的截止時間,自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起至代理申請書送達借款人之日(以郵戳或借款人單位簽收為準)止不少與10個工作日。
③ 代理申請書應按要求填寫、簽署、密封和提交。在截止時間內收到代理申請書的采購代理公司如少于3家,借款人應在此前已發出投標邀請書的采購代理公司外,另行邀請數量至少足以彌補3家的其他采購代理公司參加投標。如第二次招標后收到代理申請書的采購代理公司累計仍少于3家,則不必重新發出邀請,可在已收到代理申請書的采購代理公司范圍內進行評標。
④ 采購代理公司可按自愿協商的原則聯合投標。聯合投標各方應明確一方作為牽頭單位,并共同簽訂合作協議,規定各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和收益分配方案。牽頭單位在報送代理申請書時應附合作協議和其合作伙伴的基本情況,評標時打分以牽頭單位得分為準。
⑤ 借款人應組織成立由5至7名評審委員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借款人單位代表任評審委員會負責人,全面負責評定工作。
對于項目單位作為債務人并承擔還款責任,省級財政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還款保證的項目,地方財政部門可派代表參加評審委員會并履行評審委員職責。
項目單位作為債務人并承擔還款責任,轉貸機構作為對外最終還款人的項目,地方財政部門原則上不派代表參加評審委員會。
⑥ 評審委員會負責人主持評標會議,將所有代理申請書同時啟封,各評委按照評分標準當場獨立打分。各評委打分后,去掉其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評委的打分相加,得分最高的采購代理公司中標。如兩家以上采購代理公司得分相同且高于其他公司,由評委對這些公司當場投票表決(不需打分),得票最多者中標。
⑦ 評委會應對采購代理公司提交的代理申請書內容保密。各評委在評標結果公布前不得泄露。嚴禁參加投標的采購代理公司采用不正當手段對評委施加影響,嚴禁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干預評標工作。
⑧ 評委會應在評標工作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向地方財政部門報送評審委員會組成情況、評標過程、對各采購代理公司打分的詳細情況評標結果。地方財政部門收到評標結果報告后進行審核。在5個工作日內將評標結果報財政部備案,并抄送中標的采購代理公司和有關借款人。地方財政部門不得更改評審委員會的評標結果,如對評標結果有不同意見,可在備案報告中提出。如財政部對評標結論無異議,則備案報告送達財政部10個工作日后,招標結果即可生效。如對評標結論有異議,財政部應在收到備案報告后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處理意見函告地方財政部門和相關采購代理公司。
借款人應在評標結果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中標的采購代理公司簽訂《委托協議書》。
○11采購代理公司招標工作結束后,所有招投標原始文件和打分記錄應由借款人存檔5年備查。
○12對“招標辦法”列出的特殊情況,財政部將通知地方財政部門采用不同方法對采購代理公司進行招標。
3)評委會評分標準。項目評審委員會委員應在招標過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評分前要統一評分標準。須嚴格按照“招標辦法”中規定的分值和評分要求。
4)代理手續費。《外國政府貸款項下采購工作管理暫行規定》第11條規定,“貸款項目合同金額在500萬美元及其以下的,收取1%手續費;合同金額超過 500萬美元的,其500萬美元以內部分收取1%手續費,超過部分按0.5%收取手續費。日本政府貸款項下土建合同或其他合同中的土建部分,均按0.3% 收取手續費”。采購代理公司應嚴格按照上述規定收取手續費,否則按廢標處理。
5)地方財政部門負責招標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主要包括:
①地方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招標過程和委托協議的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如在工作中發現借款人未按規定辦理采購代理公司招標工作,地方財政部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限期予以解決和糾正,并將問題和處理情況通報財政部和有關主管部門。
②如在檢查中發現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地方財政部門應及時向紀檢、監察、司法部門和財政部匯報,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核實工作。對調查屬實的問題,應及時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③對不遵守國內有關法律、法規及貸款國相關規定,違規辦理貸款項目采購代理公司招標工作的單位,財政部將視情節采取公開通報批評、建議廢除投標資格等必要措施。
④各省級財政部門應在采購代理公司招標結果的備案報告中說明招標工作總體情況,其中應包括招標工作起始時間,發出邀請及響應的采購代理公司名單、評標情況及省級財政部門對評標結果的意見,并附評審委員會成員名單、評委評分表及評分匯總表。
(2)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
中國政府對利用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選擇、評定和委托工作應在項目預評估團(世界銀行項目)或評估團(亞洲開發銀行項目)來華之前完成。
財政部、人民銀行和原國家計委聯合制定了《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國際招標代理機構委托指南》(財世字【1994】26號,本款項下簡稱《指南》),該《指南》明確了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選擇代理公司的規程和政府審批程序。
1)凡經商務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的有資格承擔國際招標業務的公司均可參加采購代理機構的競爭。
2)委托邀請書。窗口管理部門將協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每年世行/亞行三年滾動計劃或年度計劃確定后,向所有有資格承擔國際招標業務的公司公布新立項的項目。為了使各有興趣參加競爭的公司及時得到業務信息,在世界銀行項目準備團或亞洲開發銀行項目考察團來華之前,業主應以信函形式向各符合要求的公司發出邀請,以參加競爭,同時抄報窗口管理部門。委托邀請書內容要包括項目簡況、大致采購內容、對參加競爭單位的具體要求,填報代理申請書的要求,提交代理申請書的時間、地點,業主單位的名稱等。招標代理機構的委托工作應在項目預評估團(世界銀行)或評估團(亞洲開發銀行項目)來華之前完成。
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業主未能完成招標代理機構的委托(簽訂委托協議),窗口管理部門將根據情況推遲項目評估團來華或貸款協定的談判。
3)報送代理申請書的要求和程序如下:
①凡愿意參加競爭的合格公司均應按照代理申請書格式的逐項要求填報代理申請書。代理申請書的報送要以書面形式,按委托邀請書中規定的提交時間和地址報送。凡在截止日期過后報送的代理申請書均視為無效申請,不得參加評定。無效申請書概不退還。
②報送的代理申請書要有本公司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
4) 評定原則、標準和程序具體如下:
① 評定原則:業主單位應本著公正客觀的原則,切實根據報送的申請書內容和評分標準組織人員進行評定。
② 評定標準:業主應根據委托邀請書和代理申請書格式中所列的評定因素和標準進行評定。《指南》中規定了一般的評定標準。凡代理申請書格式中沒有列出的評定內容在評定時均不得考慮。
③ 評定方法:對申請情書的評定采用打分法,評委根據代理申請書中的內容及各評定因素所占的分值進行綜合打分。
④評定程序:a.為便于評定,業主應成立一由3名以上評委組成的評定工作小組,全面負責評定工作。b.評定工作應當由一位主管采購工作的領導主持,各評委應按照委托邀請書中規定的評定時間和上述規定的評定標準和方法進行打分評定。C.在匯總各評委的綜合打分基礎上,決出得分最高者,提出評審意見。d.凡得分最高者應中選。.e.業主應按照規定將評訂結果報送有關部門審核。
5) 評定的保密原則包括:
① 業主應該對報送的代理申請書內容保密。
② 業主應該對整個評審過程保密。如果參加競爭的公司試圖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對評委施加影響,取消其競爭資格。
6)確定中選單位和簽訂合同。業主應將評定結果報窗口管理部門備案,并抄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行業主管部門。在得到窗口管理部門“無異議”通知后,才能正式確定中選單位。其他部門如對評定結果有異議,應向窗口管理部門反映,窗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部門磋商,并在7天內商定出結果。評定結果在送達有關部門后10天內無反應,應視為“無異議”。業主在收到窗口管理部門“無異議”通知后7天內將評選結果及時通知中選單位。業主應將草擬的委托協議書寄給中選單、并安排簽訂協議書。在完成委托協議簽訂后,業主應將協議副本報送窗口管理部門備案。
7)委托協議書內容。委托協議書內容一般應包括《指南》中規定的內容;委托協議書應明確規定雙方的責、權、利關系,以確保采購工作順利進行。
8)聯合代理。“聯合代理”是指經商務部和國家發展改革批準的有資格承擔國際招標業務的公司與其他外貿公司/招標公司組成的聯合體,共同承擔國際招標業務。
① 聯合代理要本著自愿的原則,業主不能強制規定與本部門或本地的外貿公司或招標代理機構合作。
② 聯合代理各方要簽訂合作協議,明確規定各方的責、權、利關系,以及收益分成比例等。
③ 聯合代理應指定一方作為牽頭單位,牽頭單位在報送建議書時應附上合作協議書和其合作伙伴的資格情況。
④ 聯合代理的牽頭單位應符合委托邀請書中規定的資格,其合作伙伴也應具備承擔國際、國內招標或國際貿易的資格和能力。
9)監督與協調。窗口部門有權對委托工作和委托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①招標代理公司應及時向窗口管理部門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匯報采購的進展情況。
②凡沒有按照《指南》規定規定委托的代理機構,均視為無效代理,窗口部門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
③如業主無視上述規定而擅自作出委托決定,除取消其作出的委托決定外,窗口管理部門將視情況對項目作出緩上或停止向世行、亞行報送提款簽字人等處罰。
④如果委托協議的雙方未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除按協議規定采取相應的處罰手段之外,還可將爭議提交窗口管理部門,有窗口管理部門出面協調解決。
10)評價。采購工作完成之后,業主應對招標代理機構的履約情況進行總結、評價。業主應按照《指南》附件的內容進行評定,并在委托業務完成后60天內報給窗口管理部門。履約情況評價意見將供其他貸款項目邀選招標代理機構業績時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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