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臟病的護理-2018年臨床執業醫師考試考點精華
更新時間:2018-03-19 14: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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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心臟病的護理-2018年臨床執業醫師考試考點精華:
(1)加強產前檢查,接受孕期指導,有條件者應于預產期前1~2周住院待產。
(2)飲食指導:提供高蛋白、高含鐵量的飲食,妊娠4個月起限制鈉鹽攝入量,每天4~5g.
(3)保證充足的睡眠,每天≥10h,有條件者白天安排2次休息時間,避免過度激動。
(4)藥物治療:除補充鐵劑和維生素外,按病情需要給予強心劑及抗生素。
(5)限制活動量:臥床休息,減少用力。
(6)加強監護措施,定期評估心臟功能,尤其識別早期心力衰竭的癥狀,以便及時處理。心臟病孕婦若有氣急、紫紺、端坐呼吸、咳嗽或痰中帶血等癥狀和體征均為心力衰竭的表現,應立即與醫師聯系,并給予處理。
(7)心理護理:為患者及家屬提供有關心臟病的資料,加深其對疾病的了解,緩解焦慮情緒,同時為其提供有關分娩準備的指導,增強其信心。
(8)已臨產合并心衰,以剖宮產為宜。胎兒娩出后,立即腹部壓沙袋,阻止突然回心血量增多,避免腹壓突然改變而加重心衰,甚至導致死亡。
(9)產后立即給嗎啡或度冷丁并預防產后出血及使用抗生素預防感染。
(10)產褥期:由于產后72小時內易發心衰,故應加強監護,絕對臥床休息1周以上,心電監護下密切觀察心率、呼吸、血壓、體溫變化;產前或產時有心衰者產后需繼續用強心藥;用廣譜抗生素預防感染;心功能Ⅲ級以上者,不宜哺乳嬰兒。產后應住院觀察2周,心功能好轉后再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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