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師|新《土地管理法》知識百問--第十彈


編輯推薦:2021城鄉規劃師報名條件資格查詢
注意:2021年城鄉規劃師考試時間定于10月23、24日,開通“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 功能,使用該服務后即可及時免費收到各地區2021城鄉規劃師報名時間等相關節點信息等。
28、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有什么要求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對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提岀了三點明確要求:
一是下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依據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下級規劃應當服從上級規劃。我國的土地國情決定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耕地的保護,是涉及全民族根本利益和可持續發展的大問題,必須由代表全民族長遠利益的中央政府來安排。
二是下級規劃應當符合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控制指標。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控制指標主要是建設用地總量和耕地保有量這兩項指標。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證全國耕地總量不減少的前提下,確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布局和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要規劃控制指標。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嚴格依據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布局要求和主要控制指標并結合當地土地利用實際進行編制。下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總量和建設占用耕地的數量不得超過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下達的建設用地指標,下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下達的耕地保有量指標。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中央政府確定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通過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具體落實。
三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黨中央、國務院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必須嚴格按照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要求,做到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只能增加,不能減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確保轄區內耕地總量不減少。
29、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的原則是什么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具體承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下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管理法》根據新形勢下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的要求,對原有的編制原則進行了調整,明確了以下編制原則:
①落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嚴格土地用途管制;
②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嚴格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用地;
③ 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④統籌安排城鄉生產、生活、生態用地,滿足鄉村產業和基礎設施用地合理需求,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⑤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⑥占用耕地與開發復墾耕地數量平衡、質量相當。
30、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劃分土地利用區方面有哪些要求
土地利用區是指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依據土地的適宜性和利用現狀,依據當地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要求和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下達的規劃指標,以及布局要求劃分出的土地主要規劃用途相對一致的區域。土地利用區可分為農業用地區、建設用地區、人文及自然景觀保護區、土地整理區、暫不利用區等。劃分土地利用區對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尤為重要。
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指標和布局要求最終通過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土地利用分區得以體現和落實。在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過程中,要廣泛聽取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意見,在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后,要予以公告,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知道,以便遵守和落實,也有利于社會公眾監督,增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法的透明度。《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劃分土地利用區,明確土地用途;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劃分土地利用區,根據土地使用條件,確定每一塊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2021城鄉規劃師考試備考進行中,小編將為大家整理城鄉規劃師考試精華考點、各科目模擬試題、真題解析等備考資料,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本次考試不理想的考生或者想要報名2021年城鄉規劃師考試的考生,可以使用這些資料提前復習!
最新資訊
- 2025注冊城鄉規劃師考點深度圖譜:歷年常考易錯點一文吃透2025-09-09
- 【福利來襲】環球網校2025年城鄉規劃師課程免費兌換!2025-04-28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相關知識點2025-01-19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監督檢測相關知識點2025-01-18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土地管理相關知識點2025-01-17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歷史文化保護相關知識點2025-01-16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居住區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5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村莊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3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中心城區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2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綜合交通及海洋保護相關知識點202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