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造價師《案例分析》教材第五章案例二


課程推薦:精品VIP―網+面強勢結合 環球造價工程師案例強化套餐
相關推薦:2014年造價工程師在線模考 2014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大綱
專題推薦:環球網校造價最全習題演練套餐 環球網校造價工程師培訓權威
【案例二】
背景:
某建設單位(甲方)擬建造一棟3600m2的職工住宅,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方式由某施工單位(乙方)承建。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一、協議書中的部分條款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條款;(5)技術標準和要求;(6)圖紙;(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述順序作為優先解釋順序(合同履行過程中另行約定的除外)。
●簽約合同價:人民幣(大寫)陸佰捌拾玖萬元(¥6890000. 00元)。
●承包人項目經理:在開工前由承包人采用內部競聘方式確定。
●工程質量: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專用條款中有關合同價款的條款
●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本合同價款采用總價合同方式確定,除如下約定外,合同價款不得調整。
(1)當工程量清單項目工程量的變化幅度在10%以內時,其綜合單價不做調整,執行原有綜合單價。
(2)當工程量清單項目工程量的變化幅度在10%以外時,其綜合單價以及對應的措、施費可作調整,調整方法為:由監理人對增加的工程量或減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測算出新的綜合單價和措施項目費,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
(3)當材料價格上漲不超過5%、機械使用費上漲不超過10%時,不做調整。
●合同價款的支付
(1)工程預付款:于開工之日支付合同總價的10%作為預付款。工程實施后,預付款從工程后期進度款中扣回。
(2)工程進度款:基礎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總價的10%;主體結構三層完成后,支付合同總價的20%;主體結構全部封頂后,支付合同總價的20%;工程基本竣工時,支付合同總價的30%。為確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后,進行竣工結算。結算時按全部工程造價的3%扣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在保修期(50年)滿后,質量保證金及其利息扣除已支出費用后的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三、補充協議條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協議條款簽訂后,甲乙雙方又接著簽訂了補充施工合同協議條款。摘要如下:
補1.木門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門窗套;
補2.鋁合金窗90型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鋁合金廠產品;
補3.挑陽臺均采用42型系列某鋁合金廠鋁合金窗封閉。
問題:
1.按計價方式不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分為哪些類型?對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適宜采用何種類型?本案例采用總價合同方式是否違法?
2.該合同簽訂的條款有哪些不妥之處?應如何修改?
3.對合同中未規定的承包商義務,合同實施過程中又必須進行的工程內容,承包商應如何處理?
分析要點:
本案例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版)給出的合同條款及格式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GB 50500---2013)中有關工程合同價款的約定、支付、調整的內容設計的案例,主要涉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計價方式;合同條款簽訂中易發生爭議的若干問題;施工過程中出現合同未規定的承包商義務,但又必須進行的工程內容,承包商如何處理;以及根據國家建設部、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2005)7號]的規定,處理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問題。
答案:
問題1:
答:按計價方式不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可分為:(1)總價合同;(2)單價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
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GB 50500--2013)的規定,對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宜采用單價合同方式。
本案例所涉及的是一般住宅工程,且工程規模不大,可以采用總價合同方式,并不違法[因為《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GB 50500---2013)并未強制性規定采用單價合同方式]。
問題2:
答:該合同條款存在的不妥之處及其修改:
(1)承包人在開工前采用內部競聘方式確定項目經理不妥。應明確為投標文件中擬定的項目經理。如果項目經理人選發生變動,應該征得監理人和(或)甲方同意。
(2)工程質量為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妥。本工程是住宅樓工程,目前對該類工程尚不存在其他可以明示的企業或行業的質量標準。因此,不應以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而應以《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 50300--2013)中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
(3)除背景給出的調整內容約定外,合同價款不得調整不妥。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GB 50500--2013)的規定,下列事項(但不限于)發生,發承包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調整合同價款:
1)法律法規變化;2)工程變更;3)項目特征描述不符;4)工程量清單缺項;5)工程量偏差;6)物價變化;7)暫估價;8)計日工;9)現場簽證;1 0)不可抗力;11)提前竣工(趕工補償);12)誤期賠償;1 3)施工索賠;14)暫列金額;1 5)發承包雙方約定的其他調整事項。
出現合同價款調增事項后的14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合同價款調增報告并附上相關資料,若承包人在14天內未提交合同價款調增報告的,視為承包人對該事項不存在調整價款。
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合同價款調增報告及相關資料之日起14天內對其核實,予以確認的應書面通知承包人。如有疑問,應向承包人提出協商意見。發包人在收到合同價款調增報告之日起14天內未確認也未提出協商意見的,視為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價款調增、報告已被發包人認可。發包人提出協商意見的,承包人應在收到協商意見后的14天內對其核實,予以確認的應書面通知發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的協商意見后14天內既不確認也未提出不同意見的,視為發包人提出的意見已被承包人認可。
(4)背景給出的合同價款調整范圍和方法不妥。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GB 50500--2013)的規定:
1)當工程變更導致該清單項目的工程數量發生變化,且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該項目單價應予調整,調整的原則為:當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
2)當材料價格變化幅度超過5%、機械使用費變化幅度超過10%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調整方法需要在合同中約定。
(5)工程預付款預付額度和時間不妥。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的規定:
1)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不宜高于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30%o
2)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或向發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如有)后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發包人應對在收到支付申請的7天內進行核實后向承包人發出預付款支付證書,并在簽發支付證書后的7天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
3)應明確約定工程預付款的起扣點和扣回方式。
(6)工程價款支付條款約定不妥。“基本竣工時間”不明確,應修訂為具體明確的時間;“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條款顯失公平,應說明甲方資金不到位在多長期限內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并說明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計算。
(7)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時間不妥。根據國家建設部、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 2005)7號]的規定,在施工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證金保留時間應為6個月、1 2個月或24個月。保留時間應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8)質量保修期(50年)不妥,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
(9)補充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不妥。在補充協議中,不僅要補充工程內容,而且要說明工期和合同價款是否需要調整,若需調整則如何調整。
問題3:
答:首先應及時與甲方協商,確認該部分工程內容是否由乙方完成。如果需要由乙方完成,則應與甲方商簽補充合同條款,就該部分工程內容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對工程計劃做出相應的調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與甲方就該部分工程內容的協作配合條件及相應的費用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最新資訊
- 2025年一級造價師計價常考知識點:國產非標準設備原價2025-09-26
- 考前必看!一級造價師《案例分析》易錯點整理!2025-09-26
- 2025年一級造價師《案例分析》常考知識點:招投標時限2025-09-25
- 純干貨!一級造價師考前急救錦囊免費領,全是搶分要點!2025-09-25
- 劃重點!一級造價師管理各章節近五年真題分值分布2025-09-25
- 2025年一級造價師《案例分析》常考知識點:財務基礎數據的計算2025-09-24
- 劃重點!2025年一級造價師《工程計價》考前必背公式匯總2025-09-24
- 考前沖刺!2025年一級造價師萬人模考(二)全科模擬題及答案2025-09-23
- 速領!2025年一級造價師《案例分析》萬人模考(二)試題2025-09-21
- 免費領!2025年一級造價師《造價管理》萬人模考(二)試題2025-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