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招標師考試《合同管理》復習考點: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更新時間:2018-07-24 09:44:30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
收藏


摘要 環(huán)球網校編輯整理了 "2018年招標師考試《合同管理》復習考點: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希望給各位考生帶來幫助!更多模擬試題及復習資料請持續(xù)關注環(huán)球網校招標師考試頻道!
合同爭議的解決
一 、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合同爭議也稱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產生了不同的理解。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有四種,即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
(一)和解
和解是指合同糾紛當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礎上,互相溝通、互相諒解,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
(二)調解
調解,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發(fā)生爭議,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時,在合同管理機關或有關機關、團體的主持下,通過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促使雙方互相作出適當的讓步,平息爭端,自愿達成協議,以求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以上兩種方法都有其優(yōu)缺點:
優(yōu)點:
(1)簡便易行,能經濟及時地解決糾紛;
(2)有利于維護合同雙方的友好合作關系,使合同能夠更好得到履行;
(3)有利于和解協議的執(zhí)行。
缺點:沒有強制執(zhí)行力。
(三)仲裁
仲裁,也稱“公斷”,是當事人雙方在爭議發(fā)生前或爭議發(fā)生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第三者作出裁決,并負有自動履行義務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式。
(四)訴訟
訴訟,是指合同當事人依法請求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審理雙方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爭議,作出有國家強制保證實現其合法權益、從而解決糾紛的審判活動。
最新資訊
- 2018年寧夏招標師考試合格標準2018-12-18
- 招標師考試教材《項目管理》:服務合同管理2018-12-12
- 招標師考試教材《項目管理》:工程建設投資可行性研究2018-12-12
- 招標師考試教材《項目管理》:工程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程序2018-12-12
- 招標師考試教材《項目管理》:項目范圍管理2018-12-12
- 招標師考試教材《項目管理》:項目目標管理2018-12-12
- 招標師考試《法律法規(guī)》考點:采購的目標和原則2018-12-11
- 招標師考試《法律法規(guī)》考點:建筑法2018-12-11
- 招標師考試《法律法規(guī)》考點:競爭法2018-12-11
- 招標師考試《法律法規(guī)》考點:行政復議法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