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招標師考試《合同管理》復習考點:索賠與反索賠


索賠
(一)概念
索賠是指國際貿易業務的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直接或間接地給另一方造成損害,受損方向違約方提出損害賠償要求。索賠(Claim)的依據包括兩個方面:法律依據:索賠方提出的救濟方法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事實依據:索賠所需要的足夠文件。
(二)索賠方式
1.定額給付方式,保險公司依照合同約定的保額在約定的情況發生時給付保險金,當約定范圍內 的疾病發生時,一旦確診,保險人即給予相應保額的賠付,保險金的數目是不變的。
2.補償給付方式,保險公司依照被保險人的醫藥或住院費用等實際醫療支出按約定的比例報銷,如 住院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等就屬于補償給付。
3.津貼型的給付方式,保險公司依照被保險人住院天數及手術項目賠付保險金,保險金的數目依住 院天數及手術項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醫療日額給付保險、住院安心保險等就屬于津貼型。
反索賠
(一)概念
反索賠就是反駁、反擊或者防止對方提出的索賠,不讓對方索賠成功或者全部成功。一般認為,索賠是雙向的,業主和承包商都可以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任何一方也都可以對對方提出的索賠要求進行反駁和反擊,這種反擊和反駁就是反索賠。反索賠有工期延誤反索賠、施工缺陷索賠等六種類型,針對一方的索賠要求,反索賠的一方應以事實為依據,以合同為準繩,反駁和拒絕對方的不合理要求或索賠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
(二)反索賠的類型
1. 工期延誤反索賠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承包商的責任,致使竣工日期延后,影響到業主對該工程的利用,給業主帶來經濟損失,業主有權對承包商進行索賠,有承包商支付延期竣工違約金。
2. 施工缺陷索賠
當承包商的施工質量不符合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或使用的設備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在保修期未滿以前未完成應該負責修補的工程時,業主有權向承包商追究責任。
3. 承包商未履行的保險費用索賠
如果承包商未能按合同條款指定的項目投保,并保證保險有效,業主可以投保并保證保險有效,業主所支付的必要的保險費可在應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回。
4. 對超額利潤的索賠
在實行單價合同的情況下,如果實際工程量比估計工程量增加很多,使承包商預期的收入增大,則合同價應由雙方討論調整,業主收回部分超額利潤。
5. 對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賠
在承包商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商付款的合理證明時,業主可以將承包商未付給指定分包商的所有款項付給這個分包商,并從應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如數扣回。
6. 業主終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當地放棄工程的索賠
如果業主合理地終止承包商的承包,或承包商不合理地放棄工程,則業主有權從承包商手中扣回由新承包商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工程款與原合同未支付部分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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