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招標師法律政策:從業資格制度


(1)法人從業資格制度
法人從業資格按照從業主體可以分為三大類:
1)建筑施工企業。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和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取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勞務分包資質序列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資質等級。
2)勘察、設計企業。從事建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活動的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勘察設計業績等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建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活動。
工程勘察資質分為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勞務資質。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工程勘察專業資質設甲級、乙級,根據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部分專業可以設丙級;工程勘察勞務資質不分等級。取得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各專業(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級工程勘察業務;取得工程勘察專業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相應等級相應專業的工程勘察業務;取得工程勘察勞務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巖土工程治理、工程鉆探、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務。
工程設計資質分為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工程設計專業資質和工程設計專項資質。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工程設計專業資質、工程設計專項資質設甲級、乙級。根據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個別行業、專業、專項資質可以設丙級,建筑工程專業資質可以設丁級。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各行業、各等級的建設工程設計業務;取得工程設計行業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相應行業相應等級的工程設計業務及本行業范圍內同級別的相應專業、專項(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除外)工程設計業務;取得工程設計專業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本專業相應等級的專業工程設計業務及同級別的相應專項工程設計業務(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除外);取得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本專項相應等級的專項工程設計業務。
3)監理活動的企業。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企業,應當按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取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并在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和事務所資質。其中,專業資質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劃分為若干工程類別。綜合資質、事務所資質不分級別。專業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電、公路和市政公用專業資質可設立丙級。
綜合資質可以承擔所有專業工程類別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
專業甲級資質可承擔相應專業工程類別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專業乙級資質可承擔相應專業工程類別二級以下(含二級)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專業丙級資質可承擔相應專業工程類別三級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
事務所資質可承擔三級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但是,國家規定必須實行強制監理的工程除外。
工程監理企業可以開展相應類別建設工程的項目管理、技術咨詢等業務。
(2)自然人從業資格制度
自然人從事建設工程活動的從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方面的資格,下面重點介紹注冊建造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建筑師、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從業資格規定。
1)注冊建造師制度。注冊建造師,是指通過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建造師資格證書,并按照規定注冊,取得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從事相關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注冊建造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建造師本人保管、使用。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不得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不得以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
注冊建造師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和二級注冊建造師。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受聘于一個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一項或者多項資質的單位,經注冊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注冊建造師可以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服務,建設工程技術經濟咨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注冊建造師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②合同約定的工程驗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擔任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對其簽署的工程管理文件承擔相應責任。注冊建造師簽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為有效。
2)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注冊造價工程師,是指通過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者資格認定、資格互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并按照規定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人員,不得以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造價活動。注冊造價工程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經過注冊方能以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名義執業。
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范圍包括:
○1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和審核,項目經濟評價,工程概、預、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和審核;
○2工程量清單、標底(或者控制價)、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工程合同價款的簽訂及變更、調整、工程款支付與工程索賠費用的計算;
○3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設計方案的優化、限額設計等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工程保險理賠的核查;
○4工程經濟糾紛的鑒定。
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當在本人承擔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蓋章。修改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蓋章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應當由簽字蓋章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本人進行;注冊造價工程師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進行修改的,應當由其他注冊造價工程師修改,并簽字蓋章;修改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對修改部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注冊建筑師制度。注冊建筑師,是指依法取得注冊建筑師證書并從事房屋建筑設計及相關業務的人員。注冊建筑師分為一級注冊建筑師和二級注冊建筑師。國家實行注冊建筑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度。注冊建筑師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注冊建筑師資格的,可以申請注冊。一級注冊建筑師的注冊,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負責;二級注冊建筑師的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注冊建筑師的執業范圍包括:建筑設計、建筑設計技術咨詢、建筑物調查與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及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注冊建筑師執行業務,應當加入建筑設計單位。一級注冊建筑師的執業范圍不受建筑規模和工程復雜程度的限制。二級注冊建筑師的執業范圍不得超越國家規定的建筑規模和工程復雜程度。因設計質量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建筑設計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建筑設計單位有權向簽字的注冊建筑師追償。注冊建筑師不得同時受聘于2個以上建筑設計單位執行業務,不得準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4)注冊監理工程師制度。注冊監理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并按照《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人員,不得以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
注冊監理工程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注冊方能以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執業。注冊監理工程師依據其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按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劃分的工程類別,按專業注冊。每人最多可以申請2個專業注冊。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受聘于一個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一項或者多項資質的單位,經注冊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從事工程監理執業活動的,應當受聘并注冊于一個具有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注冊監理工程師可以從事工程監理、工程經濟與技術咨詢、工程招標與采購咨詢、工程項目管理服務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工程監理活動中形成的監理文件由注冊監理工程師按照規定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修改經注冊監理工程師簽字蓋章的工程監理文件,應當由該注冊監理工程師進行;因特殊情況,該注冊監理工程師不能進行修改的,應當由其他注冊監理工程師修改,并簽字、加蓋執業印章,對修改部分承擔責任。因工程監理事故及相關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聘用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依法向負有過錯的注冊監理工程師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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