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招標法律法規輔導資料:招標的規定(5)


3.5招標文件的構成和編制$lesson$
編制招標文件是招標人最重要和最關鍵的工作之一。
3.5.1招標文件的構成(掌握)
(1)招標文件的一般構成(掌握)
1)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2)投標人須知(含投標報價和對投標人的各項投標規定與要求);
3)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
4)技術條款(含技術標準、規格、使用要求以及圖紙等);
5)投標文件格式;
6)擬簽訂合同主要條款和合同格式;
7)附件和與其他要求投標人提供的材料。
不同:如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增加了“對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必須提供工程量清單”;勘察設計招標文件,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規定,增加了勘察設計范圍和勘察設計進度、階段與深度要求,勘察設計費用支付方式,對未中標人是否給予補償及補償標準等規定;政府采購招標文件,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增加了廢標條款與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的規定。
(2)招標項目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都必須列為招標文件的重要內容(掌握)
招標文件中必須包括項目的技術要求、技術標準、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評標標準、標段、工期和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也就是說,招標人根據項目特點和不同條件情況的不同需求,還有其他許多重要內容必須作為實質性條款列入招標文件。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已經制定發布的工程施工、貨物、服務及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等管理辦法的規定,招標文件中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還應當包括:10個
1)明確規定投標保證金的數額、方式和交納方法;
2)明確規定投標有效期和出現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3)明確規定貨物交貨期和提供服務的時間;
4)明確規定是否允許價格調整及調整方法;
5)明確規定是否要求提交備選方案及備選方案的評審辦法;
6)明確規定是否允許對非主體、非關鍵工作或貨物進行分包及相應要求;
7)明確規定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及相應要求;
8)對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明確規定提供工程量清單及相應要求;
9)明確規定各項技術規格是否符合國家技術法規的規定。不得要求或標明特定投標人或者產品,必須引用某一供應者的技術規格才能準確或清楚說明擬招標貨物的技術規格時的處理方法;
10)明確規定對投標文件的簽署及密封要求,等等。
3.5.2招標文件的編制(掌握)(11個要求)
(1)依法編制招標文件,滿足招標人使用要求
招標文件編制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項技術標準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滿足招標人使用要求。
(2)合理劃分標段或標包
(3)明確規定具體而詳細的使用與技術要求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5條規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技術規格均不得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技術、商標、名稱、設計、原產地或供應者等,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如果必須引用某一供應者的技術規格時,則應當在參照后面加上“或相當于”的字樣。”對確屬無法精確擬定技術規格的貨物招標項目,可按《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投標辦法》第31條規定,商請招標人采用兩階段招標程序的方法解決,而且應當按照規定只有在先達成一個統一的技術規格后再編制招標文件。
(4)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用醒目方式標明
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和《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實質性要求和條件,說明不滿足其中任何一項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投標將被拒絕,并用醒目的方式標明。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規定“對招標文件中的重要商務和技術條款(參數)要加注星號(*),并注明若不滿足任何一條星號(*)的條款(參數)將導致廢標”。
(5)規定的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不得改變,并且應當公開規定評標時除價格以外的所有評標因素
(6)明確投標人是否可以提交投標備選方案以及對備選投標方案的處理辦法
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規定,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在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投標文件外,提交備選投標方案,但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作出說明。并提出相應的評審和比較辦法,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投標人的備選投標方案不予考慮。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且評標價最低或綜合評分最高而被推薦為中標侯選人的投標人,其所提交的備選投標方案方可予以考慮。
按照《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規定,招標文件如允許投標人提供備選方案,應當明確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只能提供一個備選方案并注明主選方案,且備選方案的投標價格不得高于主選方案。凡提供兩個以上備選方案或未注明主選方案的,該投標將被視為實質性偏離而被拒絕。
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招標采購單位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備選投標方案,但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說明,并明確相應的評審標準和處理辦法。
(7)規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時間,載明招標文件最短發售期
按《招標投標法》第24條規定,依法必須招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按《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第27條規定,對大型設備或成套設備不得少于50日。
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12條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14條規定,招標文件應明確“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停止發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8)招標文件需要載明踏勘現場的時間與地點
(9)電子招標文件
招標人可以通過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電子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明確規定電子招標文件應當和書面紙質招標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和《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規定,當電子招標文件與書面招標文件不一致時,應以書面招標文件為準。
(10)招標文件的售價
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收費應當合理,可以收取編制成本費,具體定價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的原則制定。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發出后,不予退還;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后或者發出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后不得擅自終止招標。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標終止的,投標人有權要求退回招標文件并收回購買招標文件的費用。
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招標文件售價應當按照彌補招標文件印制成本費用的原則確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得以招標采購金額作為確定招標文件售價依據。
(11)充分利用和發揮招標文件范本的作用
推廣使用的招標文件范本有:《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機電產品采購國際競爭性招標文件》(2008版,以下2008版省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和《世界銀行貸款項目(貨物)國際招標招標文件》等。
3.5.3招標文件的審核或備案
(1)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
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發出的同時,將招標文件報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招標文件有違反法律法規內容的,應當責令招標人改正”。
(2)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文件
按《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規定,在招標文件制定后,招標機構應當將招標文件送評審老師組審核,并通過招標網報送相應的主管部門備案。對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招標文件,商務部要求按上述規定辦理并應將招標文件通過招標網報送商務部備案。對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進行招標的,應按世界銀行的規定,其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都需報經世界銀行征求意見批準以后,才可對外發售。
(3)政府采購項目招標文件
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招標采購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就招標文件征詢有關老師或者供應商的意見。招標采購單位就招標文件征詢過意見的老師,不得再作為評標老師參加評標。
3.5.4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1)招標人有權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與修改
招標文件發出以后,無論出于何種原因,招標人可以對發現的錯誤或遺漏,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地或在潛在投標人提出問題進行解答時,澄清或者修改。
(2)澄清與修改的時限
按《招標投標法》第23條規定,應當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
對政府采購項目投標和開標截止時間、投標和開標地點的修改,至少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3日前進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收受人。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更正公告。
(3)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應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招標人可以直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方式進行解答和說明,但最終必須將澄清與修改的內容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而且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墩少徹浳锖头照袠送稑斯芾磙k法》第27條還規定,招標采購單位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應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介上發布更正公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6保密要求
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在組織開展招標投標活動時,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按《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及《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等有關規定,在招標階段的保密規定主要有:
(1)招標人不得單獨或者分別組織任何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2)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3)對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招標,標底必須保密。
(4)招標代理機構不得違法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資料。
(5)應當保護招標當事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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