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師復習:行政法學的有關知識(1)


1.2行政法學的有關知識
1.2.1了解法律的概念和行政法淵源。
1、法律的廣義概念:指國家機關制定并由國家強制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稱;狹義的概念:是專指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在全國范圖內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行政法是由法定的國家機關依法定程序制定的,對社會各項事務實施國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文件的總和。
2、行政法的淵源,又稱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產生的依據和來源及其外部表現形式。我國只有成文法才是行政法的淵源。(1)憲法。是制定各種法律、法規、規章的法律依據和來源,是行政法的淵源和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行使行政立法權的法律依據:憲法是行政法的最根本的法源。(2)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基本法律和法律,是制定其他法規、規章的依據、行政法律規范.(3)行政法規。國務院為實施憲法和法律,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是制定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及規章的依據。(4)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按法規程序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是制定規章的依據。(5)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實施范圍較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人民代表大會,它們在制定機關所轄民族自治地方范圍內具有法律效力,是制定規章的依據。(6)規章。規章亦稱行政規章,國務院規章和特定的地方人民政府規章。(7)法律解釋。(8)其他規范性文件,決議、決定和命令。
1.2.2熟悉依法行政的意義P18—19依法行政是城市規劃管理的一項基本原則,是適應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需要,強化國家公務員和人民群眾的行政法制觀念,切實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政管理科學化、法制化建設。
1.2.3熟悉行政行為的內涵P25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依法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實施國家行政管理任務而產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行政行為必須具備以下5個要件:(1)是行為的主體,即履行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法定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2)是行為的客體,即行政管理的對象,也就是行政行為所指向的相對方。(3)是行為的內容,即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要求實現的管理任務。(4)是行為的形式,即行政行為的實施,必須以法定的形式表現出來。(5)是行為結果,即行政行為的實施,必定要引起一定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消滅。
相關連接: 城市規劃師頻道>>> 城市規劃師論壇>>>
最新資訊
- 2025注冊城鄉規劃師考點深度圖譜:歷年常考易錯點一文吃透2025-09-09
- 【福利來襲】環球網校2025年城鄉規劃師課程免費兌換!2025-04-28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相關知識點2025-01-19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監督檢測相關知識點2025-01-18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土地管理相關知識點2025-01-17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歷史文化保護相關知識點2025-01-16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居住區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5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村莊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3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中心城區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2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綜合交通及海洋保護相關知識點202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