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規《管理與法規》知識點:行政法律責任與行政法制監督


行政法律責任與行政法制監督
1.行政法律責任
(1)行政違法、行政責任。
行政違法,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侵害受法律保護的行政關系,對社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行政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方。因此行政違法包括行政主體的違法和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政違法可以表現為:行政機關違法和行政相對方違法、實體性違法和程序性違法、作為違法和不作為違法等形式。行政違法的法律后果是承擔法律責任。行政違法一經確認,一般可溯及行政行為發生時即無效。
行政責任,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由于違反行政法律規范或不履行法律義務而依法承擔的法律后果。行政責任的主體是行政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方。行政責任是基于行政法律關系而產生的,是因不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行政責任是一種法律責任,具有強制性,由國家機關來追究。
行政責任有如下特征:引起行政責任的原因是行政違法。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既可以是行政機關和授權組織,也可以是行政相對人。
(2)行政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
1)行為人的行為客觀上已經構成了違法;
2)行為人必須具備責任能力;
3)行為人在主觀上必須有過錯;
4)行為人的違法行為必須以法定的職責或法定義務為前提;
5)只有構成行政法律責任的全部要件,才能追究其法律責任。
(3)追究行政法律責任的原則:
1)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輕微的違法行為不能單純地采用懲辦手段,應當通過批評教育與適當的行政制裁來進行處理。
2)責任法定原則,構成行政違法的行為,必然是違反行政法的行為。追究行政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必須嚴格按照行政法辦事。
3)責任自負原則,誰違法誰承擔法律責任。
4)主客觀一致的原則,追究行政法律責任必須是其違反法定的義務或者法定職責。認定必須追究的行政法律責任時,應當分析是行政違法還是行政不當,要確定違法行為人在主觀上有無過錯。追究行政法律責任,應當與行政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和后果相適應。
2.行政法制監督
(1)行政法制監督的概念。行政法制監督是指中國共產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依據憲法、法律、法規、政策和國家有關行政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對國家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對國家公務員是否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的情況所進行的監督。行政法制監督是對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及其公務人員的行政行為和職務行為,依法作出的一種監督、檢查和糾正的行為。對國家行政管理實施法制監督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考察和評價。
1)國家行政管理必須堅持憲法所確定的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廉政勤政、努力為人民服務;
2)國家行政管理必須遵循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堅持依法行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3)國家行政管理必須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利和利益,提高人民群眾履行法定義務的自覺性,體現和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
4)國家行政管理必須積極地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服務,保障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2)行政法制監督的重要意義。行政法制監督是我國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是我國國家行政管理活動遵守社會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保證。堅持和完善行政管理的法制監督制度,有利于實現國家行政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直接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化的發展水平。
(3)行政法制監督的種類。行政法制監督的種類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劃分類別:
①以監督主體為標準,分為國家機關的監督、社會群眾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的監督。
②以監督對象為標準,分為對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的監督和對國家公務員的監督。
③以監督的形式為標準,分為批評和建議、行政監察、行政申訴和行政復議、行政訴
訟、檢舉和控告等。
④以監督的法律效力為標準,分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監督和間接發生法律效力的監督。
⑤以監督方向為標準,分為自上而下的監督、橫向監督和下級行政機關對上級行政機關的監督。⑥以行政程序為標準,分為事前程序的監督、事中程序的監督和事后程序的監督。此外,行政監督還可以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前者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的內部自身監督,后者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之外的所有監督主體對國家行政機關的監督。
環球網校為廣大考生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使用該服務后即可免費收到準確各省2019年城鄉規劃師準考證打印提醒、考試時間提醒等信息。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2019年城規《管理與法規》知識點:行政法律責任與行政法制監督,此外,小編還給大家整理了歷年真題、考試大綱等考試資料,可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更多備考資料持續更新中。
最新資訊
- 2025注冊城鄉規劃師考點深度圖譜:歷年常考易錯點一文吃透2025-09-09
- 【福利來襲】環球網校2025年城鄉規劃師課程免費兌換!2025-04-28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相關知識點2025-01-19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監督檢測相關知識點2025-01-18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土地管理相關知識點2025-01-17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歷史文化保護相關知識點2025-01-16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居住區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5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村莊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3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中心城區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2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綜合交通及海洋保護相關知識點202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