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沖刺試題(一)


計算分析題
1、2011年1月1日,某購物中心董事會批準了管理層提出的獎勵積分政策。凡是到購物中心消費的顧客可在該購物中心的服務部辦理會員卡。持有會員卡的顧客在購物交款時只要出示會員卡,就可以參與購物中心的積分活動。顧客每購買100元的商品可以獲得100個積分,顧客可以使用獎勵積分(每一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為0.01元)購買甲公司經營的任何一種商品;獎勵積分自授予之日起3年內有效,過期作廢。
2011年度,該購物中心銷售各類商品共計80000萬元(不包括顧客使用獎勵積分購買的商品,下同),授予顧客獎勵積分共計80000萬個,客戶使用獎勵積分共計30000萬個。
2011年年末,估計2011年授予的獎勵積分將有80%使用。
2012年顧客使用2011年授予的獎勵積分15000萬個,2011年年末,估計2011年授予的獎勵積分將有70%使用。
2013年顧客使用2011年授予的獎勵積分5000萬個,至2013年年末,2011年授予的獎勵積分未使用部分失效。
假定不考慮增值稅和其他相關因素的影響。
要求:
(1)計算2011年授予的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
(2)計算2011年因銷售商品應確認的銷售收入,以及顧客使用獎勵積分應確認的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3)計算2012年因顧客使用獎勵積分應確認的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4)計算2013年因顧客使用獎勵積分應確認的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正確答案】
(1)2011年授予客戶的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80000×0.01=800(萬元);
(2)2011年銷售商品應確認收入=80000-800=79200(萬元),遞延收益部分2011年應確認收入=30000÷(80000×80%)×800=375(萬元)。分錄:
借:銀行存款 8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79200
遞延收益 800
借:遞延收益 375
貸:主營業務收入 375
(3)遞延收益部分2012年累計確認收入(因獎勵積分部分累計確認的收入)=45000÷(80000×70%)×800=642.86(萬元),2012年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確認的收入=642.86-375=267.86(萬元)
借:遞延收益 267.86
貸:主營業務收入 267.86
(4)最后一年未使用獎勵積分失效,將剩余部分遞延收益全部確認為收入,即2013年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確認的收入=800-642.86=157.14(萬元)
借:遞延收益 157.14
貸:主營業務收入 157.14
【知 識 點】提供勞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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