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注冊管理
更新時間:2013-06-25 08: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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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執業藥師注冊管理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注冊,取得《執業藥師注冊證書》后,方可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執業藥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須持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明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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