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執業藥師等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
更新時間:2012-12-25 09: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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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執業藥師等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2年執業藥師等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2年執業藥師考試合格標準為60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以下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和出版專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2年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和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統計分析,經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資委和新聞出版總署有關部門分別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一)執業藥師(藥學、中藥學)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三)出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12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20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相應專業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并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12月25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發放證書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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