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執業藥師藥事管理與法規分章復習講義第49章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


藥事管理與法規是執業藥師職責和執業活動必須具備的知識與能力,考查目的重在評價、培養和指導執業藥師法制意識、責任意識、自律意識、服務意識,從而確保準入人員具有合法執業能力、高尚職業道德,并能夠更好地保護患者基本權利、尊重患者隱私。要求重點掌握藥學實踐中與合法執業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并能夠理解國家醫藥衛生政策的具體要求。為方便準備參加2016年執業藥師考試的考生及時備考,環球網校醫學考試網提供“2016年執業藥師藥事管理與法規分章復習講義第49章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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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商業賄賂、回扣、折扣的界定(環球網校醫學考試網提供2016年執業藥師藥事管理與法規分章復習講義第49章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
(一)商業賄賂
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銷售或者購買商品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
財物是指現金和實物,包括經營者為銷售或者購買商晶,假借促銷費、宣傳費、贊助費、科研費、勞務費、咨詢費、傭金等名義,或者以報銷各種費用等方式,給付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
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國內外各種名義的旅游、考察等給付財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經營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對方單位或者其個人附贈現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業慣例贈送小額廣告禮品的除外。違反前款規定的,視為商業賄賂行為。
(二)回扣
回扣是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時在賬外暗中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給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
賬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設立的反映其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行政事業經費收支的財務賬上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明確如實記載,包括不記入財務賬、轉入其他財務賬或者做假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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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折扣
折扣即商品購銷中的讓利,是指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時,以明示并如實入賬的方式給予對方的價格優惠,包括支付價款時對價款總額按一定比例即時予以扣除和支付價款總額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還兩種形式。
明示和入賬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設立的反映其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行政事業經費收支的財務賬上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明確如實記載。
第二節 以行賄、受賄論處的行為
以行賄論處的行為: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
以受賄論處的行為: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商業賄賂行為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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