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證券從業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習題:證券二級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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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試題部分
1、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的客體是()。
A、證券、期貨市場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資者的利益
B、證券公司
C、投資人
D、中國證券業協會
2、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是指以()為目的的違法行為。
A、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
B、獲取內幕信息
C、獲取內幕信息以內的未公開信息
D、誘騙投資者
3、下列關于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Ⅰ.該罪是一種故意的行為
Ⅱ.該罪所侵害的客體是簡單客體
Ⅲ.該罪客觀表現為提供虛假信息或者偽造、變造、銷毀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
Ⅳ.過失不能構成該罪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Ⅲ.Ⅳ
答案見第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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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參考答案及解析
1、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題干所述罪責侵害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包括證券、期貨市場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資者的利益。
2、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是指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與他人串通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自買自賣期貨合約,操縱證券、期貨市場交易量、交易價格,制造證券、期貨市場假象,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準確投資決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
3、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是指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或者證券期貨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偽造、變造、銷毀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復雜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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