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級經濟法考試第二章沖刺輔導(3)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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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十三、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不能相互替代、減輕或免除。(P71)例2―9
十四、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P72)
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應承擔責任。
十五、會計機構負責人(P73)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2、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的,除應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十六、總會計師(P73)
1、總會計師是單位行政領導成員,是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和經濟核算,參與單位的重大經營決策活動。
2、凡是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不應當再設置與總會計師職責重疊的行政副職。
十七、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范圍。(P75)
十八、會計從業資格的后續管理(P76)
1、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注意單選題),到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2、調轉登記
?、僭谕还茌牱秶鷥龋鹤噪x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90日內,辦理調轉登記。
②在不同管轄范圍的:到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到調入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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