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考前50天模擬試題二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下列行為中,不應視同銷售貨物的是( )。
A.將購進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B.將委托加工收回的貨物用于個人消費
C.將自產的貨物捐贈給貧困地區的兒童
D.將自產的貨物分配給投資者
【答案】A
【解析】納稅人將“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時,不視同銷售貨物。
2、甲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10萬元,甲企業2015年應納的企業所得稅額為( )萬元。
A.2.5
B.2
C.1.25
D.1
【答案】D
【解析】(1)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甲企業2015年應納的企業所得稅額=10×50%×20%=1(萬元)。
3、甲、乙、丙、丁擬共同投資設立一個有限合伙企業,甲、乙為普通合伙人,丙、丁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經協商后草擬了一份合伙協議。該合伙協議的下列約定中,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是( )。
A.甲以房屋作價15萬元出資,乙以專利技術作價12萬元出資,丙以勞務作價10萬元出資,丁以現金20萬元出資
B.經3個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
C.合伙事務由甲、丁共同執行,乙、丙不參與合伙事務的執行
D.甲、乙以自己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過半數同意
【答案】B
【解析】(1)選項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勞務出資;(2)選項B: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選項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執行合伙企業事務;(4)選項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定要求)。
4、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當公司出現特定情形,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下列各項中,屬于此類特定情形的是( )。
A.甲公司連續2年嚴重虧損,已瀕臨破產
B.乙公司由大股東控制,連續4年不分配利潤
C.丙公司股東之間發生矛盾,持續3年無法召開股東會,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
D.丁公司2年來一直拒絕小股東查詢公司會計賬簿的請求
【答案】C
【解析】(1)選項ABD: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選項C:公司持續“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訴訟。
5、甲公司在2003年10月18日申請注冊“嬰寶”商標。2004年5月10日該商標被核準注冊。根據商標法律制度的規定,該公司第一次申請商標續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 )。
A.2013年10月18日
B.2014年4月18日
C.2014年5月10日
D.2014年11月10日
【答案】D
【解析】(1)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因此該商標的有效期滿日為2014年5月10日;(2)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問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2014年11月10日)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6、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資80萬元設立了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出資40萬元,乙出資25萬元,丙出資15萬元。公司成立后,召開了第一次股東會會議。有關這次會議的下列情況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會議由甲召集和主持
B.會議決定不設董事會,由甲擔任執行董事,甲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會議決定設1名監事,由乙擔任,任期2年
D.會議決定了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答案】C
【解析】(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2)選項B: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只設1名執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3)選項C: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只設1~2名監事,監事的任期為法定制3年;(4)選項D: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屬于股東會的職權。
7、下列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具體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訴訟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雙方當事人可以就開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B.人民法院可以電話傳喚雙方當事人
C.審理案件時由審判員獨任審判
D.已經按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在開庭后可以轉為簡易程序審理
【答案】D
【解析】(1)選項A: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雙方可就開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人民法院決定是否準許;(2)選項B: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電話、短信、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傳喚雙方當事人、通知證人和送達裁判文書以外的訴訟文書;(3)選項C: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由審判員獨任審判;(4)選項D:已經按照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在開庭后不得轉為簡易程序審理。
8、匯票背書人在票據上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但其后手仍進行了背書轉讓。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票據責任承擔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
A.不影響承兌人的票據責任
B.不影響出票人的票據責任
C.不影響原背書人之前手的票據責任
D.不影響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承擔票據責任
【答案】D
【解析】背書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其直接被背書人以后通過背書方式取得匯票的一切當事人,不負擔保責任。
9、2015年3月,甲上市公司(非金融類企業)擬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新股,下列各項情形中,不構成其發行障礙的是( )。
A.甲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為8%
B.甲上市公司2013年將一筆閑置資金借予他人,至今仍未收回
C.2012年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未按時披露
D.本次發行的價格按照公告招股意向書前1個交易日的均價的90%確定
【答案】A
【解析】(1)選項B: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2)選項C:上市公司最近36個月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且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3)選項D:發行價格應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1個交易日的均價。
10、根據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規定,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 )。
A.2%
B.5%
C.10%
D.20%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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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成員可以由公司職工代表出任。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職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的1/3
B.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可以無職工代表,但監事會成員中必須有職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監事會成員的1/3
C.沒有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中可以無職工代表
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職工代表,監事會中應當有職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監事會成員的1/3
【答案】D
【解析】(1)所有的監事會(不管是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應包括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監事會人數的1/3;(2)只有“國有獨資公司”、“由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才必須包括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不受1/3的限制。
12、A有限責任公司于2006年2月份設立,公司共6名股東,其中甲股東持有20%表決權,乙股東持有5%表決權;自2012年以來,該公司一直無法召開股東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通過其他途徑無法解決。2016年2月1日甲股東和乙股東分別向法院提起申請要求解散公司。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法院應當受理甲股東的申請
B.法院應當受理乙股東的申請
C.法院應當受理甲股東和乙股東的申請
D.法院對甲股東和乙股東的申請均應不予受理
【答案】A
【解析】公司持續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13、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某保險公司投保健康險,指定其子乙為受益人,保險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單。兩個月后,甲突發心臟病死亡。保險公司經調查發現,甲兩年前曾做過心臟搭橋手術,但在填寫投保單以及回答保險公司相關詢問時,甲均未如實告知。根據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因甲違反如實告知義務,故保險公司對甲可主張違約責任
B.保險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C.保險公司即使不解除保險合同,仍有權拒絕乙的保險金請求
D.保險公司雖可不必支付保險金,但須退還保險費
【答案】B
【解析】(1)選項AB: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而非主張違約責任)。(2)選項CD:對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解除合同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拒賠是以解除保險合同為前提的),并不退還保費。
14、根據專利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能被授予專利權的項目是( )。
A.進行智力活動的設備
B.疾病的診斷方法
C.動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
D.產品的外觀設計
【答案】B
【解析】(1)選項A: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但進行智力活動的設備、裝置或者根據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而設計制造的儀器,可以授予專利權;(2)選項C:動植物品種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但對動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可以授予專利權;(3)選項D:與產品相結合的外觀設計可以申請專利,但對于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15、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發出要約訂購一批紅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復。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訂購紅木,遂向乙公司發出撤銷要約的信件,于6月14日到達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復,乙公司表示紅木缺貨,問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公司的要約失效的時問為( )。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答案】B
【解析】(1)甲公司的要約中有承諾期限,甲公司不得撤銷要約;(2)乙公司對原要約內容作了實質性變更,原要約失效。
16、甲、乙兩個國有企業出資設立丙有限責任公司。下列關于丙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丙公司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股東代表
B.丙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C.丙公司董事長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D.丙公司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答案】C
【解析】(1)選項A:監事會成員包括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2)選項B: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包括職工代表;(3)選項C: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丙公司并非國有獨資公司,談不上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問題);(4)選項D: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17、某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的下列約定中,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普通合伙人以現金出資,有限合伙人以勞務出資
B.合伙企業成立后前3年的利潤全部分配給普通合伙人
C.有限合伙人甲對外代表本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
D.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99人組成
【答案】B
【解析】(1)選項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2)選項B: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3)選項C: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4)選項D:有限合伙企業由2個以上50個以下合伙人設立。
18、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年會時應當提前將財務會計報告置備于本公司,該提前的日期是( )。
A.10日
B.20日
C.30日
D.50日
【答案】B
19、根據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預備費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各級一般公共預算應當按照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額的1%至3%設置預備費
B.預備費可以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
C.各級預算預備費的動用方案,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提出,報本級政府決定
D.預備費可以用于沖減赤字
【答案】D
20、某熱電廠從某煤礦購煤200噸,約定交貨期限為9月30日,付款期限為10月31日。9月30日,煤礦交付200噸煤,熱電廠經檢驗發現煤的含硫量遠遠超過約定標準,根據政府規定不能在該廠區燃燒。基于上述情況,熱電廠的下列主張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行使后履行抗辯權
B.要求煤礦承擔違約責任
C.行使不安抗辯權
D.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1)選項AC:后履行抗辯權是指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2)選項B: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3)選項D: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質量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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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外購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款為8.5萬元,當月銷售貨物取得不含稅銷售額40萬元;同年6月外購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款為3.4萬元,當月銷售貨物取得不含稅收人70萬元。已知,該企業銷售的貨物均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則該企業6月份應納增值稅( )萬元。
A.10.2
B.8.5
C.6.8
D.1.7
【答案】C
【解析】(1)5月份增值稅銷項稅額=40×17%=6.8(萬元),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8.5萬元,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即5月份留抵稅額=8.5-6.8=1.7(萬元);(2)6月份應納增值稅=70×17%-3.4-1.7=6.8(萬元)。
22、根據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我國地方預算的最低層級為( )。
A.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
B.設區的市、自治州預算
C.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預算
D.鄉、民族鄉、鎮預算
【答案】D
【解析】我國的預算共分為5級:(1)中央預算;(2)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3)設區的市、自治州預算;(4)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預算;(5)鄉、民族鄉、鎮預算。
23、甲商店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6年6月銷售商品取得含稅銷售額61800元,購入商品取得普通發票注明金額10000元。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商店當月應繳納增值稅( )元。
A.1500
B.1854
C.1554
D.1800
【答案】D
【解析】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因此,甲商店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61800÷(1+3%)×3%=1800(元)。
24、甲乙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18萬元違約金。后甲違約,給乙造成損失15萬元。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應向乙支付違約金18萬元,不再支付其他費用或者賠償損失
B.甲應向乙賠償損失15萬元,不再支付其他費用或者賠償損失
C.甲應向乙賠償損失15萬元并支付違約金18萬元,共計33萬元
D.甲應向乙賠償損失15萬元及其利息
【答案】A
【解析】(1)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2)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的,一般可以認定為“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在本案中,甲乙約定的違約金18萬元不屬于“過分高于”,甲無權要求降低,應當按照約定支付18萬元的違約金。
25、甲公司獲得一項外觀設計專利,乙公司未經許可,以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該專利產品。根據專利法律制度的規定,丙公司未經甲公司許可,以生產經營目的所為的下列行為中,不構成侵權行為的是(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該專利產品
B.銷售乙公司制造的該專利產品
C.進口乙公司制造的該專利產品
D.許諾銷售乙公司制造的該專利產品
【答案】A
【解析】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侵權行為包括“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不包括“使用”。
26、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B.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D.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答案】B
27、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是( )。
A.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B.納稅人因買賣合同糾紛而支付的訴訟費用
C.納稅人向關聯企業支付的管理費
D.企業繳納的增值稅
【答案】B
28、下列各項中,適用《仲裁法》進行仲裁的事項是( )。
A.李甲和李乙間發生的繼承糾紛
B.王某不服工商局作出的罰款決定引發的糾紛
C.A公司和B公司有關買賣合同的糾紛
D.張某與C公司之間有關工資報酬的糾紛
【答案】C
【解析】(1)選項A: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不能仲裁;(2)選項B:行政爭議不能仲裁;(3)選項D:適用專門的仲裁程序,不適用《仲裁法》。
29、下列規范性文件中,屬于部門規章的是( )。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B.國務院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深圳經濟特區注冊會計師條例》
D.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答案】D
【解析】(1)選項A:屬于“法律”;(2)選項B:屬于“行政法規”;(3)選項C:屬于“地方性法規”;(4)選項D:屬于“部門規章”。
30、甲公司擁有“飛鴻”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醬油等食用調料。乙公司成立在后,特意將“飛鴻”登記為企業字號,并在廣告、企業廠牌、商品上突出使用。乙公司使用違法添加劑生產醬油被媒體曝光后,甲公司的市場聲譽和產品銷量受到嚴重影響。有關本案的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乙公司的行為并未侵犯甲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B.乙公司將“飛鴻”登記為企業字號并突出使用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C.乙公司造成甲公司的市場聲譽和產品銷量受到嚴重影響,構成詆毀商譽
D.如果使用違法添加劑生產醬油的行為不被曝光,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答案】B
【解析】(1)選項A:乙公司未經許可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飛鴻”,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2)選項BCD:乙公司將“飛鴻”登記為企業字號并突出使用的行為屬于仿冒,構成不正當競爭;商譽受損是仿冒的后果而非行為的目標,不應界定為詆毀商譽行為;不論仿冒還是詆毀商譽的界定,均與行為曝光與否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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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項選擇題
1、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100萬元,約定2015年1月1日還款;2014年7月甲公司分立為A公司、B公司,分立時A公司和B公司約定該筆債務由A公司償還;至2015年3月,A公司仍不能償還貸款。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乙銀行只能向A公司主張債權
B.乙銀行有權要求A公司和B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C.A公司和B公司的內部約定不能對抗乙銀行
D.如果B公司清償了乙銀行的債權,有權向A公司全額追償
【答案】B,C,D
【解析】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本案中,債務由A公司負責償還的約定只是A公司和B公司的內部約定,不得對抗債權人乙銀行,但是在A公司和B公司之間還是有效的。
2、甲簽發一張支票,填寫收款人為乙,票據金額欄留白后將支票交付給乙,授權乙補記票據金額。乙作成背書人簽章后將該支票交付給丙,授權丙補記票據金額。丙取得票據后擬進一步背書轉讓給丁。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
A.乙可以取得票據權利
B.乙可以授權丙補記票據金額
C.丙補記票據金額后可以取得票據權利
D.丙可以授權丁補記票據金額
【答案】B,C,D
【解析】(1)選項A:出票人可以授權收款人乙補記支票金額,乙可以取得票據權利;(2)選項BD:收款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得補記票據金額;(3)選項C:支票未補記金額前,收款人不得背書轉讓,丙不能取得票據權利。
3、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認股人繳納出資后,有權要求返還出資的情形有( )。
A.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B.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
C.公司發起人抽逃出資、情節嚴重
D.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
【答案】A,B,D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股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4、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免征增值稅的有( )。
A.境外單位向境內個人提供的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應稅服務
B.境外個人向境內單位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
C.境內單位提供的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D.境內單位提供的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答案】C,D
【解析】(1)選項AB:不征收增值稅(而非免征增值稅);(2)選項CD:免征增值稅。
5、甲企業2015年利潤總額為2000萬元,全年已計人成本費用的工資薪金支出為1500萬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支出中,在計算2015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全額扣除的有( )。
A.公益性捐贈支出200萬元
B.職工福利費支出160萬元
C.職工教育經費支出40萬元
D.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間的廠房租金支出50萬元
【答案】A,B
【解析】(1)選項A: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限額=2000×12%=240(萬元),實際發生200萬元未超過扣除限額,準予全額稅前扣除;(2)選項B: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限額=1500 × 14%=210(萬元),實際發生160萬元沒有超過扣除限額,準予全額稅前扣除;(3)選項C: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1500×2.5%=37.5(萬元),實際發生40萬元,超過扣除限額,稅前允許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為37.5萬元;(4)選項D: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間的廠房租金支出50萬元,應按租金所屬年度分別在2015年度和2016年度扣除,而非全部在2015年度扣除。
6、潘某請好友劉某觀賞自己收藏的一件古玩,不料劉某一時大意致其落地摔毀。后得知,潘某已在甲保險公司就該古玩投保了不足額財產險。有關本案的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潘某可請求甲公司賠償全部損失
B.若劉某已對潘某進行全部賠償,則甲公司可拒絕向潘某支付保險賠償金
C.甲公司對潘某賠償保險金后,在向劉某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時,既可以自己的名義,也可以潘某的名義
D.若甲公司支付的保險金不足以彌補潘某的全部損失,則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潘某對劉某仍有賠償請求權
【答案】B,D
【解析】(1)選項A:由于潘某投保的是“不足額”保險,即保險金額小于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將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這意味著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與保險金額的差額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2)選項B:如果侵權人劉某已經賠償,潘某的損失即已得到全部彌補,根據保險法的損失補償原則,甲公司可以拒絕支付保險賠償金。(3)選項C:保險人應“以自己的名義”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4)選項D:劉某是侵權人,最終的賠償責任應由劉某承擔,保險公司向潘某支付賠償金后,在賠償金額范圍內將享有對劉某的代位求償權,而潘某通過保險公司理賠未能得到彌補的損失也可以繼續向劉某追償。
7、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并在擬訂公司章程時約定了各自的出資方式。股東的下列出資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甲以其取得的商標專用權評估作價100萬元出資
B.乙以其設定了抵押權的某房產評估作價200萬元出資
C.丙以其勞務評估作價50萬元出資
D.丁以其對應收A公司的債權150萬元出資
【答案】A,D
【解析】股東不得以勞務(選項C)、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選項B)等作價出資。
8、有關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政府采購合同不得采用分包或轉包方式履行
B.經采購人同意,中標、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C.政府采購合同分包履行的,分包供應商應當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中標、成交供應商就分包項目不承擔責任
D.政府采購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
【答案】B,D
【解析】(1)選項AB:政府采購合同不得轉包;但經采購人同意,中標、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選項CD:政府采購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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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再審程序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B.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C.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申請再審,應當在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6個月內提出
D.再審申請被駁回后再次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A,B,C,D
10、根據《預算法》的規定,預算年度開始后,各級預算草案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前,可以安排的支出有( )。
A.上一年度結轉的支出
B.參照上一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必須支付的本年度部門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以及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
C.法律規定必須履行支付義務的支出
D.用于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支出
【答案】A,B,C,D
【解析】預算年度開始后,各級預算草案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1)上一年度結轉的支出;(2)參照上一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必須支付的本年度部門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以及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3)法律規定必須履行支付義務的支出;(4)用于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支出。
11、下列各項中,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的有( )。
A.甲商場與某電視生產企業簽訂購買一批彩電的合同
B.乙撿到一臺電腦
C.丙放棄一項債權
D.丁完成一項發明創造
【答案】A,C
【解析】(1)選項AC t屬于民事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其中簽訂合同屬于雙方法律行為,債務的免除屬于單方法律行為;(2)選項BD:屬于事實行為(與意思表示無關)。
12、下列規范性文件中,屬于部門規章的有( )。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B.國務院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C.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D.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答案】C,D
【解析】(1)選項A屬于法律;(2)選項B屬于行政法規。
13、下列屬于《反壟斷法》禁止的壟斷協議有( )。
A.甲、乙兩家鋼材公司為應對經濟不景氣、緩解銷售量嚴重下降達成的限定鋼材生產數量的協議
B.甲藥廠和乙藥店約定乙藥店銷售甲藥廠的某種專利藥品時,只能按某一固定價格出售
C.某日化企業為促銷一種新開發的護膚品,與所有經銷商約定,銷售產品時每瓶售價不得超過120元
D.生產同類產品的甲、乙公司約定,甲公司的產品在長江以北市場銷售,乙公司的產品在長江以南市場銷售
【答案】B,D
【解析】(1)選項A:因經濟不景氣,為緩解銷售量嚴重下降或者生產明顯過剩所達成的壟斷協議,可以免于處罰(壟斷協議行為的豁免);(2)選項B:屬于法律禁止的“縱向壟斷協議”(固定轉售價格);(3)選項C:如果限定轉售的“最低價格”,則屬于法律禁止的“縱向壟斷協議”,而本題限定的是轉售的“最高價格”;(4)選項D:屬于法律禁止的“橫向壟斷協議”(劃分市場)。
14、甲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120萬元,股東人數為9人,董事會成員為5人,監事會成員為5人。股東一次繳清出資,該公司章程對股東表決權行使事項未作特別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該公司出現的下列情形中,屬于應當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有( )。
A.出資20萬元的某股東提議召開
B.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到40萬元
C.2名董事提議召開
D.2名監事提議召開
【答案】A,C
【解析】(1)選項A: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由于該公司章程對股東表決權行使事項未作特別規定,應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的股東提議時,應當召開臨時股東會;(2)選項B:股份有限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1/3時,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但有限責任公司并沒有該規定;(3)選項C:1/3以上的董事提議時,應當召開臨時股東會;(4)選項D:設立監事會的,由監事會(而非部分監事)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15、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中,適用零稅率的有( )。
A.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B.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C.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D.航天運輸服務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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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斷題
1、經營者不得利用比較廣告詆毀商譽,廣告中禁止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
【答案】對
2、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
【答案】對
3、民間借貸合同的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答案】對
4、公司應當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
【答案】錯
【解析】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5、申請執行人超過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答案】錯
【解析】申請執行人超過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6、各級政府上一年預算的結轉資金,應當結轉至下一年度,用于補充預算周轉金。( )
【答案】錯
【解析】各級政府上一年預算的結轉資金,應當在T一年用于結轉項目的支出;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應當作為結余資金管理。
7、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以及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自取得第1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
【答案】錯
【解析】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以及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在2017年(含2017年)前實現獲利的,自獲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2017年前未實現獲利的,自2017年起計算優惠期,享受至期滿為止。
8、各級預算的收入和支出實行權責發生制。( )
【答案】錯
【解析】各級預算的收入和支出實行“收付實現制”。
9、境內單位向境內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的,免征增值稅。( )
【答案】錯
【解析】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的,視同銷售不動產,應當征收增值稅。
10、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出口時免征增值稅并退稅。( )
【答案】錯
【解析】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出口時免征增值稅但不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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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簡答題
1、2015年底,甲服裝生產企業(簡稱甲企業)因生產設備升級的需要進行了下列活動:(1)與A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借款100萬元,期限1年,雙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該合同項下全部資金應用于XI-001型生產線的購置,B公司為該借款提供了保證擔保,但保證合同對保證方式未作出約定;
(2)向內部職工集資借款,合計80萬元,借款期限6個月,約定期滿向提供借款的職工返還本金并按年利率35%支付利息;
(3)向C公司購置XI-002型生產線,并簽訂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約定全部價款150萬元均分為5期支付,首付款于C公司交付生產線時付清,余款各期依次按月支付;
(4)與D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融資租賃XI-003型生產線。
2016年6月,A銀行發現甲企業將借款資金挪用于向C公司支付XI-002型生產線的首付款。C公司則因甲企業第2、3期價款逾期未支付而通知甲企業要求解除合同。甲企業職工則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企業償還借款本金并按年利率35%支付利息。甲企業自知負債過高,向法院提出了破產申請。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以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A銀行發現甲企業挪用借款資金,可以采取何種措施?
(2)B公司應當承擔何種保證責任?并簡要說明理由。
(3)職工要求按年利率35%支付利息的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完全支持?并簡要說明理由。
(4)C公司是否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簡要說明理由。
(5)如果法院受理了甲企業的破產申請,XI-003生產線是否屬于破產財產?并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
(1)A銀行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B公司應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根據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職工的請求不能得到完全支持。根據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本題中,年利率約定為35%,利息尚未支付,職工起訴時可以主動主張按年利率24%計算利息,超過24%的部分,職工不能主動請求(如果甲企業已經按年利率35%支付利息的,甲企業不能請求返還超過24%的部分)。
(4)C公司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根據規定,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5)XI-003生產線不屬于破產財產。根據規定,在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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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乙、丙、丁共同投資設立A有限合伙企業(以下簡稱A企業)。合伙協議約定:甲、乙為普通合伙人,分別認繳出資10萬元;丙、丁為有限合伙人,分別認繳出資15萬元;由甲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對外代表A企業。A企業存續期間,發生以下事項:(1)2月,合伙人丁自營同A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獲利20萬元。合伙人乙認為,由于合伙協議對此沒有約定,因此,丁不得自營同A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其獲利20萬元應當歸A企業所有。
(2)3月,合伙人甲以其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向戊借款50萬元,合伙人乙、丙、丁對該事項并不知情。
(3)4月1日,A企業向B銀行貸款100萬元。4月10日,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轉變為普通合伙人。7月1日,銀行貸款到期,A企業的全部財產只有40萬元。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根據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乙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2)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甲的出質行為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3)根據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債權人B銀行是否有權要求合伙人乙、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并分別說明理由。
【答案】
(1)乙的主張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在本題中,由于合伙協議沒有特別約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丁可以自營同A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甲的出質行為無效。根據規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行為無效。在本題中,由于普通合伙人甲的出質行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
(3)①B銀行有權要求合伙人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根據規定,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②B銀行有權要求合伙人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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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4年1月,注冊會計師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性質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甲、乙、丙在合伙協議中約定:(1)甲、丙分別以現金300萬元和50萬元出資,乙以一套房屋出資,作價200萬元,作為會計師事務所的辦公場所;(2)會計師事務所的盈虧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享有和承擔;(3)甲負責執行合伙事務。2015年3月,丙在為B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時,因重大過失給B公司造成300萬元損失。
該會計師事務所現有全部財產價值250萬元,其中,乙用于出資的房屋變現價值為230萬元。該會計師事務所將全部財產用于賠償B公司,剩余的50萬元賠償金B公司要求丙支付。丙則認為,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對于會計師事務所的虧損按照各自出資比例承擔,自己不應對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的債務承擔全部責任。乙認為其對此債務只應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而其出資的房屋已經升值,目前變現價值為230萬元,故丙應退還其30萬元。
2015年5月,因會計師事務所在北京的業務量下降,甲提出將會計師事務所的主要經營地點遷至上海。在合伙人會議上,乙對此表示贊同,丙則反對。甲、乙認為,其二人人數及所持出資額均超過半數,且合伙協議對此無特別約定,于是作出遷址決議。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乙是否有權要求丙退還30萬元?并說明理由。
(2)丙是否應當單獨承擔對B公司剩余50萬元的賠償責任?并說明理由。
(3)將會計師事務所遷至上海的決議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答案】
(1)乙無權要求丙退還30萬元。根據規定,合伙企業財產具有獨立性,合伙人出.資以后,便喪失了對其作為出資的財產的權利,合伙企業財產的權利主體是合伙企業,而非單獨的每一個合伙人。在本題中,乙用于出資的房屋已經成為合伙企業財產,其升值部分也應歸會計師事務所所有,乙無權就出資房屋升值部分要求丙退還。
(2)丙應當單獨承擔對B公司剩余50萬元的賠償責任。根據規定,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中,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該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3)將會計師事務所遷至上海的決議無效。根據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改變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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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綜合題
1、2013年3月18日,甲機械公司與乙融資租賃公司接洽融資租賃某型號數控機床事宜,同年4月1日,乙按照甲的要求與丙精密設備公司簽訂了購買1臺某型號數控機床的買賣合同。丁以乙的保證人身份在該買賣合同上簽字,但合同中并沒有保證條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簽訂保證合同。乙和丙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約定,機床價格為1200萬元,乙在締約當日向丙支付首期價款400萬元,丙在收到首期價款后、1個月內將機床交付給甲,乙在機床交付之后的8個月內,每月向丙支付價款100萬元。
乙與丙簽訂買賣合同的當日,與甲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但該合同未就租賃期屆滿后租賃物所有權的歸屬作出約定。2013年5月1日,丙依約向甲交付了機床。
2013年8月8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況下,以所有權人身份將該機床以市場價格出售給戊,戊不知甲只是機床承租人,收到機床后即付清約定價款。乙知悉上述情況后,以甲不是機床所有權人為由,主張甲戊之間的買賣合同無效,并主張自己仍為機床所有權人,要求戊返還機床。
2013年11月2日,由于乙連續3個月未支付機床價款300萬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價款共500萬元,乙認為丙無權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萬元價款,并拒絕支付任何款項。丙遂要求丁承擔保證責任,丁予以拒絕,理由有二:第一,自己僅在買賣合同上以保證人身份簽字,既無具體的保證條款,亦無單獨的保證合同,因此保證關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證成立,因未約定保證方式,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證,丙不應在人民法院執行乙的財產之前要求自己承擔保證責任。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乙關于甲與戊之間的機床買賣合同無效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2)乙關于丙無權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萬元價款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3)丁與丙之間的保證關系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4)丁關于保證方式為一般保證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5)若機床未被甲出售給戊,甲和乙之間的融資租賃合同到期后,機床所有權歸屬于誰?并說明理由。
【答案】
(1)乙關于甲與戊之間的機床買賣合同無效的理由不成立。根據規定,出賣人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并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
(2)乙關于丙無權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萬元價款的主張不成立。根據規定,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1/5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一并支付到期與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在本題中,乙未支付的到期價款為300萬元,已經超過了合同總價款的1/5,丙有權要求乙支付到期(300萬元)與未到期(200萬元)的全部價款。
(3)丁與丙的保證關系成立。根據規定,主合同中雖然沒有保證條款,但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
(4)丁關于保證方式為一般保證的主張不成立。根據規定,如果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5)機床所有權歸屬于出租人乙。根據規定,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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