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師基本制度教材考點:業主的訴訟權利


【摘要】眾所周知,2015年物業管理師考試暫停,但是2016年還是要繼續的,然后2016年物業管理師考試教材還沒有出版,考試大綱也并未公布,但是想要報考2016年物業管理師考試的考友們可根據2015年物業管理師教材進行復習。
第四章 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第三節 業主的訴訟權利
業主的訴訟權利
(1)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現實中,有可能有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不遵守法律、法規、管理規約,或者不依據法定程序作出某些決定,侵害業主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情形,《物權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這一規定,賦予了業主請求人民法院撤銷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不當決定的權利。業主在具體行使這一權利時,還要依據《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
(2)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對于建筑區域內任何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侵權行為,受到侵害的業主個人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共同受到侵害的業主,可以推選代表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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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眾所周知,2015年物業管理師考試暫停,但是2016年還是要繼續的,然后2016年物業管理師考試教材還沒有出版,考試大綱也并未公布,但是想要報考2016年物業管理師考試的考友們可根據2015年物業管理師教材進行復習。
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供參考):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及物業管理相關實踐年限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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