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老妇人XXXX-天天做天天爱天天爽综合网-97SE亚洲国产综合在线-国产乱子伦精品无码专区

當前位置: 首頁 > 稅務師 > 稅務師備考資料 > 2013年注冊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資料:第三章第九節

2013年注冊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資料:第三章第九節

更新時間:2012-09-26 09:33:00 來源:|0 瀏覽0收藏0

稅務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填寫圖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第九節消費稅征稅環節的特殊規定

  本節考點:

  1、金銀首飾征收消費稅的若干規定

  2、卷煙批發環節征收消費稅的規定

  本節內容:

  一、關于金銀首飾征收消費稅的若干規定

  (一)、納稅義務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為金銀首飾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委托加工(除另有規定外)、委托代銷金銀首飾的,受托方也是納稅人。

  金銀首飾的零售業務是指:將金銀首飾銷售給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銀首飾生產、加工、批發、零售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業務。

  下列行為視同零售業務:

  (一)為經營單位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加工金銀首飾。加工包括帶料加工、翻新改制、以舊換新等業務,不包括修理、清洗業務;

  (二)經營單位將金銀首飾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三)未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經營金銀首飾批發業務的單位將金銀首飾銷售給經營單位。

  (二)、改為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

  1、范圍僅限于: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

  2、上述范圍不包括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簡稱非金銀首飾)。

  3、對既銷售金銀首飾,又銷售非金銀首飾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將兩類商品劃分清楚,分別核算銷售額。 凡劃不清楚或不能分別核算的:

  在生產環節銷售的,一律從高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

  在零售環節銷售的,一律按金銀首飾征收;

  金銀首飾與其他產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按銷售額全額征收消費稅。

  (三)、應稅與非應稅劃分

  (四)、稅率???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為5%。

  (五)、計稅依據

  1.納稅人銷售金銀首飾,其計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2.金銀首飾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金銀首飾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3.帶料加工的金銀首飾,應按受托方銷售同類金銀首飾的銷售價格確定計稅依據征收消費稅。沒有同類金銀首飾銷售價格,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4.納稅人采用以舊換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銷售的金銀首飾,應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稅依據征收消費稅。

  5.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金銀首飾,應按納稅人銷售同類金銀首飾的銷售價格確定計稅依據征收消費稅;沒有同類金銀首飾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納稅人為生產企業時,公式中的"購進原價"為生產成本,公式中的"利潤率"一律定為6%。

  6.金銀首飾消費稅改變納稅環節后,用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鑲嵌首飾,在計稅時一律不得扣除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7.對改變征稅環節的,商業零售企業銷售以前年度庫存的金銀首飾,按調整后的稅率照章征收消費稅。

  (六)、申報與繳納

  (1)納稅環節

  納稅人銷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銀首飾(含以舊換新),于銷售時納稅;

  用于饋贈、贊助、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金銀首飾,于移送時納稅;

  帶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銀首飾,于受托方交貨時納稅。

  金銀首飾消費稅改變征稅環節后,經營單位進口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由進口環節征收改為零售環節征收;出口金銀首飾由出口退稅改為出口不退消費稅。

  個人攜帶、郵寄金銀首飾進境,仍按海關現行規定征稅。

  (2)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①.納稅人銷售金銀首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貨款或取得索取銷貨款憑證的當天;

  ②.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金銀首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的當天;

  ③.帶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銀首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受托方交貨的當天。

  (3)納稅地點:

  納稅人應向其核算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報納稅。

  二、卷煙批發環節征收消費稅的規定

  1.納稅義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卷煙批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

  2.征收范圍:納稅人批發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的卷煙。

  3.計稅依據:納稅人批發卷煙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稅)。

  4.納稅人應將卷煙銷售額與其他商品銷售額分開核算,未分開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費稅。

  5.適用稅率:5%

  6.納稅人銷售給納稅人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卷煙于銷售時納稅。納稅人之間銷售卷煙不繳納消費稅。

  7.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8.納稅地點:卷煙批發企業的機構所在地,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由總機構申報納稅。

  9.卷煙消費稅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征收后,批發企業在計算納稅時不得扣除已含的生產環節的消費稅稅款。

    2013注冊稅務師考試輔導招生簡章     2012年注冊稅務師考試考后交流專區

    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時間預計公告

     更多信息訪問:注冊稅務師頻道   注冊稅務師論壇   注冊稅務師輔導試聽

分享到: 編輯:環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稅務師資格查詢

稅務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稅務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稅務師各地入口
環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