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備考練習題


單選題
1.甲公司開發寫字樓一幢,于2017年5月5日將其中一層賣給乙公司,約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7年5月6日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2017年6月2日甲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該層樓向銀行抵押借款并登記。現因甲公司不能清償欠款,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設立
B.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設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不設立
D.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不設立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預告登記。(1)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所以選項A錯誤,選項C正確。(2)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所以選項B、D錯誤。
2.某賓館為了8月8日的開業慶典,于8月7日向電視臺租借一臺攝像機。慶典之日,工作人員不慎摔壞攝像機,賓館決定按原價買下,以抵償電視臺的損失,遂于8月9日通過電話向電視臺負責人表明此意,對方表示同意。8月15日,賓館依約定向電視臺支付了價款。攝像機所有權( )轉移。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簡易交付。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標的物在出賣前就已經被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即為交付的時間。
3.根據《民法總則》和《物權法》,可以適用先占取得的物是( )。
A.遺失的手表
B.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
C.房屋
D.所有人拋棄的動產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先占。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無主動產而取得其所有權的法律事實。由此可知,可以適用先占取得的物是所有人拋棄的動產。
4.根據民法理論,下列導致所有權消滅的法律事實中,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
A.拋棄所有權
B.自然人死亡
C.納稅
D.標的物滅失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所有權的消滅、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事實行為不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而是依照法律規定引起民事法律后果。選項BCD屬于因法律行為以外的事實導致所有權消滅的情形。除選項A以外,所有權的出讓(贈與、出賣、互易等)也屬于因法律行為導致所有權消滅的情形。
5.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分別持1/3份額。為提高房屋的價值,甲主張將該房屋地面鋪上實木地板,乙表示贊同,但丙反對。根據《物權法》及司法解釋規定,下列關于本案是否可以鋪實木地板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甲、乙不得鋪實木地板
B.因甲、乙所占份額合計為2/3,故甲、乙可以鋪實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應有部分之上鋪實木地板
D.若甲、乙堅持鋪實木地板,則須先分割共有房屋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按份共有。根據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本題中,甲、乙、丙分別持有1/3的份額,甲、乙同意,份額達到了2/3,因此可以將該房屋鋪上實木地板(進行重大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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