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考前12天沖刺題


單選題
1.約翰是美國人,2019年7月15日來華工作,2020年2月15日回國,2020年3月2日返回中國,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間,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后直接從東京返回美國。則該納稅人( )。
A.2019年度為我國居民個人,2020年度為我國非居民個人
B.2019年度為我國非居民個人,2020年度為我國居民個人
C.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為我國非居民個人
D.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為我國居民個人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2019年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183天,屬于非居民個人;2020年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所以2020年為居民納稅人。
2.下列人員中,屬于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的是( )。
A.2019年在中國境內居住時間為156天的臺灣同胞
B.自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10月31日,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老師
C.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不居住的外籍人員
D.在北京開設小賣部的個體工商戶中國居民王某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選項D,符合題意。
3.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個人所得中,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境內,不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是( )。
A.轉讓境內房產取得的所得
B.許可專利權在境內使用取得的所得
C.因任職在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D.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境外使用取得的所得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選項D,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境內使用取得的所得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4.根據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下列關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個人的稅務處理規定,不正確的是( )。
A.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累計居住不超過90天的非居民個人,僅就歸屬于境內工作期間并由境內雇主支付或者負擔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B.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累計居住超過90天但不滿183天的非居民個人,取得歸屬于境內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均應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取得歸屬于境外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C.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六年的無住所居民個人,其取得的全部工資、薪金所得,除歸屬于境外工作期間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部分外,均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D.凡境內雇主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稅或者無營業收入未征收所得稅的,無住所個人為其工作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不在該境內雇主會計賬簿中記載則不視為由該境內雇主支付或者負擔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選項D,凡境內雇主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稅或者無營業收入未征收所得稅的,無住所個人為其工作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不論是否在該境內雇主會計賬簿中記載,均視為由該境內雇主支付或者負擔。
5.杰西卡是A國公民,A國與我國簽訂有稅收協定。杰西卡2019年4月15日來北京工作,10月待了13天后離開中國。在中國工作期間,境內機構每月支付工資30000元,A國公司每月支付工資折合人民幣60000元。2019年10月杰西卡當月工資收入額( )元。
A.37741.94
B.33313.60
C.39558.47
D.39940.81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當月工資薪金收入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總額×當月境內工作天數÷當月公歷天數=(30000+60000)×13÷31=37741.94(元)
6.下列各項中,不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 )。
A.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將出租車所有權轉移給駕駛員的,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運營取得的收入
B.個體工商戶對外投資的所得
C.個人獨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
D.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E.承租人對承租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取得的所得
『正確答案』BE
『答案解析』選項B,個體工商戶對外投資的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選項E,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取得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7.無住所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申報時,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等情況預計一個納稅年度內境內居住天數以及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內境內停留天數,按照預計情況計算繳納稅款。下列關于實際情況與預計情況不符時的稅務處理正確的有( )。
A.無住所個人預先判定為非居民個人,因延長居住天數達到居民個人條件的,一個納稅年度內稅款扣繳方法保持不變,年度終了后按照居民個人有關規定辦理匯算清繳
B.無住所個人預先判定為居民個人,因縮短居住天數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的,在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之日起至年度終了15天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按照非居民個人重新計算應納稅額,申報補繳稅款,不加收稅收滯納金
C.無住所個人預先判定為居民個人,因縮短居住天數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的,在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之日起至年度終了30天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按照非居民個人重新計算應納稅額,申報補繳稅款,不加收稅收滯納金
D.無住所個人預先判定為居民個人,因縮短居住天數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的,在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之日起至年度終了15天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按照非居民個人重新計算應納稅額,申報補繳稅款,加收稅收滯納金
E.無住所個人預計一個納稅年度境內居住天數累計不超過90天,但實際累計居住天數超過90天的,或者對方稅收居民個人預計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內境內停留天數不超過183天,但實際停留天數超過183天的,待達到90天或者183天的月度終了后15天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就以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重新計算應納稅款,并補繳稅款,不加收稅收滯納金
『正確答案』ABE
『答案解析』選擇C、D,無住所個人預先判定為居民個人,因縮短居住天數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的,在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之日起至年度終了15天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按照非居民個人重新計算應納稅額,申報補繳稅款,不加收稅收滯納金。
8.個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不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有( )。
A.縣級人民政府頒發的教育方面的獎金
B.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C.提前退休發放的一次性補貼
D.轉讓國債的所得
E.外籍個人取得的現金住房補貼所得
『正確答案』ACDE
『答案解析』選項A,省級人民政府頒發的教育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縣級人民政府頒發的不免個人所得稅;選項C,提前退休發放的一次性補貼,不屬于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選項D,國債利息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轉讓國債的所得不免稅,要交個人所得稅;選擇E,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以現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不免征個人所得稅。
9.下列各項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是( )。
A.合伙人從合伙企業按月取得的勞動所得
B.律師以個人名義聘請的其他人員從律師處獲得的報酬
C.任職于雜志社的記者在本雜志社上發表作品取得的稿費
D.出版社的專業作者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選項A,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選項B,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選項D,按照“稿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10.下列所得,不屬于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的是( )。
A.個人兼職取得的所得
B.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所得
C.任職于雜志社的記者在本單位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D.個人在公司任職并兼任董事取得的董事費所得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個人兼職取得的所得,按“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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