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練習多選試題
1、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
A.必須在中國境內設立
B.由一個自然人或法人投資
C.以其全部資產獨立承擔責任
D.不具有法人資格
E.可以對外以企業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答案]A.D.E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和特征。
2、個人獨資企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A.投資人決定解散
B.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
C.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D.投資人生病住院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的終止。個人獨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投資人決定解散
(2)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
(3)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 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可以用以下方式出資()。
A.貨幣
B.實物
C.知識產權
D.土地使用權
E.勞務
[答案]A.B.C.D.E
[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出資方式。
4、 根據《合伙企業法》,合伙人有以下情形時,當然退伙()。
A.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C.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D.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人當然退伙的情形。
5、 根據《合伙企業法》,若(),合伙企業應當解散。
A.合伙期限未滿、合伙人對繼續經營產生嚴重分歧
B.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C.有2/3以上的合伙人決定解散
D.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15天
E.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答案] B.E
[解析]依照法律,合伙企業解散事由有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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