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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易錯題:刑事訴訟強制措施

更新時間:2016-03-17 16:28:33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55收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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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6年稅務師考試時間定于11月12日-13日,考生開始進行備考,稅務師知識點多且專業性較強,針對大家在做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環球網校稅務師頻道特地整理稅務師易錯題供各位考生學習,發布“2016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易錯題:刑事訴訟強制措施”, 希望各位考生能將稅務師知識點融會貫通,環球網校助各位稅務師考生一臂之力!

  多項選擇題

  1、根據《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定,關于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表述,下列正確的是(  )。

  A.拘傳由司法警察執行,執行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B.在偵查階段,律師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C.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經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D.特定情況下檢察機關也有權決定拘留

  E.逮捕后,除特殊情況外,必須在12小時內,將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他所在單位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核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相關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所以選項C錯誤。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24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所以選項E錯誤。

  2、甲為政府公務員,因涉嫌貪污而被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并被取保候審。在偵查期間,甲未經批準而私自離開所居住的市,此時,執行機關可以(  )。

  A.責令甲具結悔過

  B.責令甲提供保證人

  C.責令甲重新交納保證金

  D.提請人民檢察院決定是否轉為監視居住

  E.對甲處以罰金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取保候審。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相關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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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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