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購買新車后沒有及時納稅,逾期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是否加收滯納金?
答:要加收滯納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問題:納稅人在辦理免稅、減稅時應提供哪些資料?
答:納稅人在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減稅時,應當如實填報《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除提供車輛合格證明和車輛相關價格憑證外,還應當根據不同的免稅、減稅情形,分別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或者復印件: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車輛,提供機構證明和外交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二)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提供所在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出具的公共汽電車輛認定表。
(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批準的相關文件。
(四)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購買的自用國產小汽車,提供海關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回國人員購買國產汽車準購單》。
(五)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自用小汽車,提供國家外國專家局或者其授權單位核發的專家證或者A類和B類《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六)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提供車輛內、外觀彩色5寸照片。
問題:小張買了一輛小汽車,并做了裝飾,裝飾費要不要繳納車輛購置稅?
答:小張買的小汽車,其實際銷售價格為20萬元(不含增值稅),此外做裝飾花了5萬元,這5萬元的裝飾費不是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的組成部分,不用繳納車輛購置稅。如果沒有做裝飾,4S店將20萬元的實際銷售價格分解為車輛價格15萬元、裝飾費5萬元,分別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普通發票(或者不開發票),這5萬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裝飾費,而是實際銷售價格的組成部分,應予繳稅。這種分解應稅車輛實際銷售價格分別開票或者不開票的行為,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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