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案例與分析》練習題(十九)



案例一
黃某于2004年購置了一套底層三室一廳的商品住宅,2005年改作餐館,并補交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了產權證變更手續。2007年黃某為轉讓該房地產,要求評估其現時市場價值。因當地無類似餐館的可比實例,故估價人員首先采用了收益法估價(估價依據正確),估值40萬元。然后,再將該估價對象視為住宅采用了市場法估價,估值50萬元。由此確定最終估價結論為(40+50)÷2=45(萬元)。請問:這樣確定估價結論是否正確?為什么?
答案:
這樣確定估價結論不正確。因為:
1.將估價對象視為住宅進行估價違背了“合法原則”。因為在估價時點估價對象的合法用途不再是住宅而是商業用途。若僅按最高最佳使用原則考慮,對估價對象似應按住宅用途估價(因為50萬元大于40萬元),但最高最佳使用原則應用的前提條件是一定要遵循合法原則,估價對象的合法用途是商業,因此應以收益法計算的價格為其合法價格。
2.將估價對象按兩種不同用途進行估價,并對結果進行算術平均的做法是錯誤的,因為估價對象在特定估價目的下只能有一種法定用途。
案例二
該住宅。李某有意購入該住宅,但雙方均不知該如何確定此套住宅價格,為此委托某房地產估價公司進行評估,請你作為一名房地產估價師寫出評估該住宅轉讓價格的估價技術路線。
答案:
1.用市場法或成本法評估出該套住宅在轉讓之日的完全產權售價。
2.根據張某與銀行簽訂的按揭合同的約定,李某在購入該住宅后,可以與該銀行繼簽按揭合同,繼續向銀行支付剩余本息;也可以與張某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由李某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3.由完全產權的售價減去需繼續向銀行支付的剩余本息值在轉讓之日的現值,得出該套住宅的轉讓價。
溫馨提示:以上就是環球網校房地產估價師頻道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房地產估價師《案例與分析》備考練習題,更多備考復習資料如房估歷年考試真題解析、各科模擬試題等可點擊下方【免費下載】按鈕獲取。此外,2021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即,不想錯過一年一度的房估考試報名節點,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及時推送短信提醒報名!
最新資訊
- 跟練!2025房地產估價師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習題每日練2025-03-26
- 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練習題目2025-03-25
- 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題模擬練習2025-03-10
- 2024房地產估價師練習題及答案2024-10-22
- 2024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習題: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2024-10-09
- 2024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習題及答案解析2024-10-09
- 2022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題目及答案2022-04-27
- 2020房地產估價師《經營與管理》考試真題及答案匯總(計算題)2021-11-11
- 2020房地產估價師《基本制度與政策》考試真題及答案匯總(綜合題)2021-11-11
- 2021年房地產估價師《經營管理》章節精練題:房地產投資及其風險202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