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城市規劃師-管理與法規考點輔導(4)
更新時間:2010-11-16 10:10:36
來源:|0
瀏覽
收藏


城鄉規劃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行政許可的實施主體
行政許可的實施主體行政許可實施主體是指行使行政許可權并承擔相應責任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行政許可的實施主體主要有三種:
1.法定的行政機關。行政許可一般由具有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2.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
被授權實施行政許可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第一,該組織必須是依法成立的;第二,被授權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應當與該組織管理公共事務的職能相關聯;第三,該組織應當具有熟悉與被授權實施的行政許可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專業的正式工作人員;第四,該組織應當具備實施被授權實施的行政許可所必需的技術、裝備條件等;第五,該組織能對實施被授權實施的行政許可引起的法律后果獨立地承擔責任。
3.被委托的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受委托行政機關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
委托實施行政許可必須遵循以下規則:
(1)委托主體只能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委托實施行政許可;
(2)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是法律、法規和規章;
(3)委托機關應當對被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負責監督,并對被委托機關的行政許可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4)被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不得將行政許可實施權再轉委托給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5)委托行政機關應當將被委托行政機關和被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5注冊城鄉規劃師考點深度圖譜:歷年常考易錯點一文吃透2025-09-09
- 【福利來襲】環球網校2025年城鄉規劃師課程免費兌換!2025-04-28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相關知識點2025-01-19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監督檢測相關知識點2025-01-18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土地管理相關知識點2025-01-17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歷史文化保護相關知識點2025-01-16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居住區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5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村莊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3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中心城區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2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綜合交通及海洋保護相關知識點202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