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管理法規: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3-3)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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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環境保護規劃
(一)文本內容
1.環境質量的規劃目標和有關污染物排放標準;
2.環境污染的防護、治理措施。
(二)圖紙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圖:標明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質擴散范圍、主要污染排放單位名稱、排放濃度、有害物質指數;
2.環境保護規劃圖:規劃環境標準和環境分區質量要求,治理污染的措施。
第十九條 防洪規劃
(一)文本內容
1.城市需設防地區(防江河洪水、防山洪、防海潮、防泥石流)范圍,設防等級、防洪標準;
2.防洪區段安全泄洪量;
3.設防方案,防洪堤壩走向,排洪設施位置和規模;
4.防洪設施與城市道路、公路、橋梁交叉方式;
5.排澇防漬的措施。
(二)圖紙內容
1.各類防洪工程設施(水庫、堤壩閘門、泵站、泄洪道等)位置、走向;
2.防洪設防地區范圍、洪水流向;
3.排洪設施位置、規模。
第二十條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人防規劃(必要時可分開編制)
重點設防城市要編制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人防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對地下防災(包括人防)設施、基礎工程設施、公共設施、交通設施、貯備設施等進行綜合規劃,統籌安排。
(一)文本內容
1.城市戰略地位概述;
2.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設的原則和重點;
3.城市總體防護布局;
4.人防工程規劃布局;
5.交通、基礎設施的防空、防災規劃;
6.貯備設施布局。
(二)圖紙
1.城市總體防護規劃圖。圖紙比例1/5000~1/25000。標繪防護分區,疏散區位置,貯備設施位置,主要疏散道路等。
2.城市人防工程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圖。標繪各類人防工程及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工程位置及范圍。
第二十一條 各級歷史文化名城要做專門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
(一)文本內容
1.歷史文化價值概述;
2.保護原則和重點;
3.總體規劃層次的保護措施;保護地區人口規模控制,占據文物古跡風景名勝的單位的搬遷,調整用地布局改善古城功能的措施,古城規劃格局、空間形態、視覺通廊的保護;
4.確定文物古跡保護項目、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提出保護要求;
5.確定需要保護的歷史地段、劃定范圍并提出整治要求;
6.重要歷史文化遺產修整、利用、展示的規劃意見;
7.規劃實施管理的措施。
(二)圖紙
1.文物古跡、歷史地段、風景名勝分布圖。圖紙比例1/5000~1/25000,在城市現狀圖上標繪名稱和范圍;
2.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圖。標繪各類保護控制地區的范圍,有不同保護要求的要分別表示。文物古跡、歷史街區、風景名勝及其他需保護地區的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范圍,近期實施保護修整項目的位置、范圍,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其他保護措施示意。
(一)文本內容
1.環境質量的規劃目標和有關污染物排放標準;
2.環境污染的防護、治理措施。
(二)圖紙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圖:標明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質擴散范圍、主要污染排放單位名稱、排放濃度、有害物質指數;
2.環境保護規劃圖:規劃環境標準和環境分區質量要求,治理污染的措施。
第十九條 防洪規劃
(一)文本內容
1.城市需設防地區(防江河洪水、防山洪、防海潮、防泥石流)范圍,設防等級、防洪標準;
2.防洪區段安全泄洪量;
3.設防方案,防洪堤壩走向,排洪設施位置和規模;
4.防洪設施與城市道路、公路、橋梁交叉方式;
5.排澇防漬的措施。
(二)圖紙內容
1.各類防洪工程設施(水庫、堤壩閘門、泵站、泄洪道等)位置、走向;
2.防洪設防地區范圍、洪水流向;
3.排洪設施位置、規模。
第二十條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人防規劃(必要時可分開編制)
重點設防城市要編制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人防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對地下防災(包括人防)設施、基礎工程設施、公共設施、交通設施、貯備設施等進行綜合規劃,統籌安排。
(一)文本內容
1.城市戰略地位概述;
2.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設的原則和重點;
3.城市總體防護布局;
4.人防工程規劃布局;
5.交通、基礎設施的防空、防災規劃;
6.貯備設施布局。
(二)圖紙
1.城市總體防護規劃圖。圖紙比例1/5000~1/25000。標繪防護分區,疏散區位置,貯備設施位置,主要疏散道路等。
2.城市人防工程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圖。標繪各類人防工程及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工程位置及范圍。
第二十一條 各級歷史文化名城要做專門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
(一)文本內容
1.歷史文化價值概述;
2.保護原則和重點;
3.總體規劃層次的保護措施;保護地區人口規模控制,占據文物古跡風景名勝的單位的搬遷,調整用地布局改善古城功能的措施,古城規劃格局、空間形態、視覺通廊的保護;
4.確定文物古跡保護項目、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提出保護要求;
5.確定需要保護的歷史地段、劃定范圍并提出整治要求;
6.重要歷史文化遺產修整、利用、展示的規劃意見;
7.規劃實施管理的措施。
(二)圖紙
1.文物古跡、歷史地段、風景名勝分布圖。圖紙比例1/5000~1/25000,在城市現狀圖上標繪名稱和范圍;
2.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圖。標繪各類保護控制地區的范圍,有不同保護要求的要分別表示。文物古跡、歷史街區、風景名勝及其他需保護地區的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范圍,近期實施保護修整項目的位置、范圍,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其他保護措施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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