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規《管理與法規》知識點: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


準考證打印即將開始,為避免錯過2019年城鄉規劃師準考證打印時間節點通知,建議您可以 免費預約短信提服務 預約成功后您可免費收到各省2019年城鄉規劃師考試時間、準考證打印時間的短信提醒。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一、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概念
臨時建設,是指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建設并臨時性使用,必須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或者其他設施等建設工程。臨時建設的特征:一是時間特征明顯,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二是簡易結構特征明顯,不得建設成為永久性或者半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等。三是在臨時建設使用期間,如果國家建設需要時,一般應無條件拆除。四是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五是臨時建設規劃批準證件到期后,該批準證件自行失效。如果需要繼續使用時,應當重新申請臨時建設規劃批準證件。
臨時用地,是指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堆料、安全等需要和其他原因,需要在城市、鎮規劃區內經批準后臨時使用的土地。臨時用地的特征:一是時間特征明顯,《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臨時使用土地限期一般不超過兩年。”二是禁止在批準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三是臨時用地批準證件到期后,該批準證件自行失效。如果需要繼續使用時,應當重新申請臨時用地批準證件。
《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四條,對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的嚴格控制和規劃管理作了明確的規定,并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具體制定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辦法。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就是指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于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和臨時使用土地,實行嚴格控制和審查批準,行使規劃許可工作職責的總稱。
二、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任務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
1.保證近期建設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順利實施
城鎮的近期建設規劃是以重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設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內容,需要在近期(規劃限期為5年)實施的規劃,明確了近期建設的時序、發展方向和空間布局。對于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必須嚴格控制,實施規劃管理,不能放任自流、擅自進行建設。
控制性詳細規劃是以城鎮總體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的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要求,直接指導和控制各項建設和提供規劃條件依據的規劃,實施性很強。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首要任務就是依申請合理安排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使其對近期建設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不構成影響,既有利于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的需要,又能夠保證城鄉規劃的順利實施。
2.統籌兼顧,因地制宜,避免對交通、市容、安全等帶來影響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的規劃管理,統籌兼顧,因地制宜提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管理和控制要求,盡可能避免對交通、消防、公共安全、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等造成干擾性影響,更不能影響城鎮局部地段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3.考慮周邊環境要求,妥善解決矛盾、影響和利益問題
有的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可能位于醫院、住宅、文物保護單位、商場、學校、加油站、科學實驗室等有一定要求的建筑物附近,或者是要毀壞行道樹和園林綠化等。對于這些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一定要慎重考慮其可能對周邊環境帶來的影響和周邊環境的客觀要求,不得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干擾性影響甚至破壞,如果因特殊需要確實無法安全避免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妥善解決矛盾、影響和利益問題。通過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過程,也是全面考慮周邊環境要求,協調和解決有關問題的過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盡到自己的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2019年城規《管理與法規》知識點: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此外,小編還給大家整理了歷年真題、考試大綱等考試資料,可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更多備考資料持續更新中。
最新資訊
- 2025注冊城鄉規劃師考點深度圖譜:歷年常考易錯點一文吃透2025-09-09
- 【福利來襲】環球網校2025年城鄉規劃師課程免費兌換!2025-04-28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相關知識點2025-01-19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監督檢測相關知識點2025-01-18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土地管理相關知識點2025-01-17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歷史文化保護相關知識點2025-01-16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居住區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5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村莊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3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中心城區規劃相關知識點2025-01-12
- 2025年《城鄉規劃實務》備考重點:綜合交通及海洋保護相關知識點202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