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政策法規:西藏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清單的通知政策解讀


《關于公布在部分職稱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清單的通知》 政策解讀
1、發布清單的目的是什么?
答:對應清單的公布是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77號)和《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藏黨辦發〔2018〕19號)的重要舉措,其目的主要是以職業分類為基礎,統籌研究規劃職稱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框架,在職業資格和職稱密切相關的領域建立對應關系,避免交叉設置、減少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
2、取得清單里的職業資格后還需要重新申請地方職稱資格證書嗎?
答:不需要重新申請,已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
3、取得清單里的職業資格后如何聘任?
答:根據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至于是否聘任則由行業部門或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在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內,按照相應專業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序,通過競聘上崗的方式擇優聘任。
4、如果是公務員身份,取得上述資格后可以聘任嗎?
答:《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77號)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因此不能聘任。
5、已經取得勘察設計類注冊工程師資格,是否可以對應相關職稱?
答:此次對應關系是依據國家各行業主管部門已發各類文件中有明確規定而確定的。勘察設計類注冊工程師如何對應,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還沒有出臺相關規定,因此,目前不能對應相關職稱,職稱的評聘仍按原有的職稱評審管理辦法執行。隨著國家政策的調整完善,我區職業資格和職稱的對應關系也將適時做動態調整。
6、國家現已取消的職業資格,是否可以對應相關職稱?
答:清單中所明確的8類國家已經取消的職業資格,可以按照清單進行對應。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清單
一、準入類職業資格 | |||
序號 | 資格名稱 | 文件依據 | 可聘專業技術職務 |
1 | 房地產估價師 | 建房〔1995〕147號 | 經濟師 |
2 | 造價工程師 | 建人〔2018〕67號 | 一級:工程師 二級:助理工程師 |
3 | 注冊城鄉規劃師 | 人社部規〔2017〕6號 | 工程師(原注冊城市規劃師依然有效) |
4 | 執業藥師 | 人發[1999]34號 | 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 |
5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人發[2002]87號 | 工程師 |
6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 人發[2002]106號 | 工程師 |
7 | 注冊驗船師 | 國人部發[2006]8號 | A級:工程師;B級:工程師或助理工程師; C級:助理工程師;D級: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
8 | 注冊計量師 | 國人部發[2006]40號 | 一級:工程師 二級: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
9 | 注冊測繪師 | 國人部發[2007]14號 | 工程師 |
10 | 注冊消防工程師 | 人社部發[2012]56號 | 一級:工程師(是消防安全監測、消防設施檢測領域申請評定消防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必備條件) 二級:助理工程師 |
11 | 護士執業資格 | 衛生部、人社部〔2010〕74號;人發〔2000〕114號;衛人發〔2001〕164號 | 護理初級(士):護師(初級) |
12 | 醫師執業資格 | 衛人發〔2000〕462號 | 執業醫師:醫師 執業助理醫師:醫士 |
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 | |||
序號 | 資格名稱 | 文件依據 | 可聘專業技術職務 |
1 | 出版 | 人發〔2001〕86號 | 初級: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或二級校對) 中級:編輯(技術編輯或一級校對) |
2 |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 國人部發〔2003〕39號 | 初級: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中級:工程師 高級:高級工程師 |
3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國人部發[2004]13號 | 工程師 |
4 | 通信 | 國人部發[2006]10號 | 初級: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 中級:工程師 |
5 | 機動車檢測維修 | 國人部發[2006]51號 |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工程師 機動車檢測維修師: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 |
6 | 社會工作者 | 國人部發[2006]71號 | 助理社會工作師:(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社會工作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
7 | 銀行業專業人員(區銀監局、區銀行協會) | 人社部發〔2013〕101號 | 初級:經濟員或助理經濟師 |
8 | 資產評估師(含珠寶專業) | 人社部規〔2017〕7號 | 經濟師 |
9 | 房地產經紀 | 人社部發〔2015〕47號 |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助理經濟師 房地產經紀人:經濟師 |
10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 | 人社部發〔2015〕59號 | 試驗檢測師:工程師 助理試驗檢測師:助理工程師 |
11 | 工程咨詢(投資) | 人社部發〔2015〕64號 | 經濟師 工程師 |
12 | 礦業權評估師(西藏考區無此項考試) | 人社部發〔2015〕65號 | 助理礦業權評估師:助理經濟師 礦業權評估師:經濟師 |
13 | 土地登記代理 | 人社部發〔2015〕66號 | 經濟師 |
14 | 稅務師 | 人社部發〔1996〕116號 | 經濟師 |
15 |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區財政廳會考中心) | 財會〔2000〕11號 | 中級:會計師 初級:助理會計師或會計員 |
16 |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 | 審人發〔2003〕4號 | 中級:審計師 初級:助理審計師或統計員 |
17 |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 國統字〔1995〕46號 | 中級:統計師 初級:助理統計師或統計員 |
18 |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 人職發〔1993〕1號 | 中級:經濟師 初級:助理經濟師或經濟員 |
19 |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 | 人發〔2000〕114號; 衛人發〔2001〕164號 | 中級:主治醫師(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專業)、主管藥師、主管技師、主管護師 初級:醫師(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專業)、藥師、技師、護師 |
20 | 翻譯專業技術資格 | 人發〔2003〕21號 | 二級口譯、筆譯翻譯:翻譯(中級) 三級口譯、筆譯翻譯:助理翻譯(初級) |
三、國務院已取消的部分職業資格 | |||
序 號 | 資格名稱 | 文件依據 | 可聘專業技術職務 |
1 | 質量 | 人發〔2000〕123號 | 初級: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 中級:工程師 |
2 | 企業法律顧問 | 人發〔1997〕26號 人發〔1998〕4號 | 經濟師(僅限于企業聘用) |
3 | 國際商務 | 人發〔2002〕70號 | 中級:國際商務師或經濟師 初級:助理國際商務師或助理經濟師 |
4 | 廣告 | 國人部發〔2007〕116號 | 廣告師:經濟師 助理廣告師:助理經濟師 |
5 | 價格鑒證師 | 人發〔1999〕66號 | 經濟師 |
6 | 招標師 | 國人部發〔2007〕63號 | 經濟師 |
7 | 物業管理師 | 國人部發〔2005〕95號 | 經濟師 |
8 | 管理咨詢師 | 國人部發〔2005〕71號 | 經濟師 會計師 |
計劃報考初級會計考生是否了解什么時候報名?為了方便考生及時獲取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信息,環球網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通知。此通知免費,請及時預約!
以上內容是初級會計職稱政策法規:西藏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清單的通知政策解讀,還有其他相關內容,考生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下載!
最新資訊
- 初級會計行業動態:財務人員注意了!10月1日紙質車票退出2025-09-03
- 關于育兒補貼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免征個人所得稅2025-08-25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附解讀)2025-08-25
-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2025-08-2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2025-08-14
- 2025年河南省初級會計證書取得后,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初級1000元2025-07-18
- 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發布《全國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復核工作規程》的通知2025-06-24
- 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會計獎懲信息歸集管理辦法(試行)》進行回答2025-05-27
- 財政部發布《會計獎懲信息歸集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2025-04-17
- 2025年4月10日12時01分,中國對美國加征84%關稅已正式生效202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