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明確單位相關人員會計工作責任
財政部印發其中明確進一步壓實各方會計工作責任,加強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貫徹實施,提出意見。
財政部:明確單位相關人員會計工作責任
近日, 財政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壓實會計工作責任 加強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的意見》,意見提出,明確單位相關人員會計工作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 單位負責人應對本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一是單位負責人(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下同)應從單位組織架構,會計機構、崗位及權限設置,制度建設,人員配備等方面,全力支持并保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暢通會計人員報告渠道。
二是單位負責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違規辦理會計事項,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
三是單位負責人應保證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在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
■單位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總會計師)應履行好協助單位負責人管理本單位會計工作的職責
一是單位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總會計師)是單位行政領導成員,協助單位負責人管理會計工作。
二是單位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總會計師)應對本單位會計機構的設置、會計人員的配備和會計專業職務的設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三是單位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總會計師)應對單位重大財務收支進行審核,或者由其報單位負責人審核,符合“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要求。
四是單位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總會計師)應組織本單位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依規開展會計工作,并在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
■單位會計人員應履行好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責
一是會計人員應依法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其他單位要求配合實施財務造假的相關事項有權予以拒絕。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會計人員應定期開展對賬工作,按規定做好會計工作交接。單位實施會計違法行為,單位會計人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情形的,依照其規定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二是會計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提高業務素質,遵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三是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在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
■單位其他人員應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
一是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經辦及相關人員,應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填制或者取得真實完整、合法合規的原始憑證,不得偽造、變造原始憑證。
二是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經辦及相關人員填制或者取得的原始憑證應按要求履行經辦、審批等程序,并及時提交會計機構,經濟業務事項的經辦人員、審批人員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
三是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經辦及相關人員對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退回的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按要求進行更正、補充;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原始憑證有其他錯誤的,應由出具單位重開或更正,更正處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單位公章或者發票、收費、財務專用章)。
四是單位資產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相關人員應定期組織清查盤點,配合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做好對賬工作,如實提供有關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額。
五是單位信息部門相關人員應按照會計信息化工作要求對會計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具體通知內容可點擊查看詳情《關于進一步壓實會計工作責任 加強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的意見》
計劃備考2026年初級會計考試的人員注意,2026年初級會計報名時間預計會在1月份進行,具體什么時候開始報名,為了讓考生及時獲得報名信息,小編建議考生可立即填寫本文頂部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通知考生2026年各省初級會計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助您順利拿到證書。
2026年初級會計備考計劃即將開始,想要參加2026年初級會計考試人員注意,免費領取2026年小白班講義及視頻
點擊下圖進入2026年初級會計職稱 小白入門
同時取得初級會計證書后,下一步進入會計工作崗位,那么新手會計在實際工作中如何進行做賬,點擊下圖會計實操-實訓系統體驗(電腦版),供新手快速上手。
以上內容就是“財政部:明確單位相關人員會計工作責任”的相關信息,具體初級會計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小編建議考生填寫短信服務,會在你百忙之中提醒該初級會計報名啦,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2026年初級會計備考指南內容,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最新資訊
- 解讀|會計“賬本”誰應負責?會計信息如何提質?財政部發布新規2025-11-13
- 財政部:明確單位相關人員會計工作責任2025-11-13
-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壓實會計工作責任 加強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2025-11-11
- 初級會計行業動態:財務人員注意了!10月1日紙質車票退出2025-09-03
- 關于育兒補貼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免征個人所得稅2025-08-25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附解讀)2025-08-25
-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2025-08-2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2025-08-14
- 2025年河南省初級會計證書取得后,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初級1000元2025-07-18
- 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發布《全國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復核工作規程》的通知2025-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