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省初級會計證書取得后,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初級1000元
6月10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印發《關于我省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惠民政策的通知》,以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助力提升職業技能,鼓勵企業更多吸納就業,兜牢失業保障底線。
具體通知如下: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我省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惠民政策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人社部發〔2025〕18號、人社部發〔2025〕20號等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功能作用,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助力提升職業技能,鼓勵企業更多吸納就業,兜牢失業保障底線,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穩崗返還政策
我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18號)等文件規定,延續實施穩崗返還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
(二)存在失業保險欠費的參保單位,足額補繳欠費后,以上年度實際繳費為返還基數享受穩崗返還政策,補繳的歷史欠費、滯納金不計入返還基數。
(三)享受穩崗返還政策的單位性質為企業及六類市場主體(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單位性質為機關事業單位的,不享受穩崗返還政策。
(四)企業上年末職工人數大于或等于上年初職工人數時,視為未裁員。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按5.5%計算,符合穩崗返還政策參保單位的裁員率應不高于5.5%。勞動合同期滿、調出、自愿辭(離)職、退休、死亡等正常減員,不列入裁員率計算范圍。裁員率計算公式為:(上年初職工人數-上年正常減員人數-上年末職工人數)/上年初職工人數×100%。裁員率計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五)大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的劃型標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確認及穩崗返還經辦模式分別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3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71號)文件第三條、第五條和第六條規定執行。
(六)勞務派遣單位享受穩崗返還政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有關政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4〕47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二、關于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我省按照人社部發〔2025〕1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提升失業保險經辦服務質效的通知》(人社廳發〔2024〕60號)等文件規定,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我省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不分級或未明確分級的統一為15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1次補貼。相關證書應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http://www.osta.org.cn)可查詢。
(二)取得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的,每人每年在享受1次補貼基礎上增加2次補貼次數。我省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暫按《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發布河南省2025年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工種)指導目錄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64號)附件規定的職業(工種)指導目錄A優先支持類確定,如有變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發布并動態調整。
(三)用人單位性質為企業的在職職工,可按規定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其他性質單位的在職職工不享受技能提升補貼。
(四)經辦機構要加強審核工作,推動證崗相適。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由其所屬企業如實填寫《企業在職職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匯總表》(詳見附件)統一代為申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匯總實際用工單位填報的附件表格,并統一代為申報。符合申領條件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由個人自行申領。
三、關于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
我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2025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20號)和《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辦〔2024〕54號)等文件規定,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一)符合人社部發〔2025〕20號文件規定的社會組織參照企業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根據《社會組織名稱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9號),社會組織包括依法辦理登記的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具體以“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網址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詢為準。
(二)一次性擴崗補助的發放方式和辦理流程、勞務派遣單位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等業務,參照2024年《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一次性擴崗補助經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規定執行。
四、關于失業保險保生活政策
2025年,我省失業保險保生活政策按照人社部發〔2025〕18號文件規定執行,大齡失業人員保障工作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規〔2024〕3號)規定執行。
五、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貫徹落實失業保險各項援企穩崗惠民政策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和提升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推動政策落地見效,盡快釋放政策紅利。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既要通過官網官微、報刊廣播、政務大廳展板等多種渠道廣泛推廣,又要向符合條件的參保主體精準推送,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要加強工作調度,及時跟蹤掌握政策實施情況,分析研判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落實到位。對政策落實慢、惠企政策覆蓋面較小的市縣要采取約談等措施。
(二)提升經辦服務。要以規范、安全、便捷為原則,提高失業保險經辦服務質量和效率。在辦理穩崗返還和一次性擴崗補助時,繼續采用“免申即享”等經辦模式,經數據比對,通過短信等方式告知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要按照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工作要求,進一步暢通失業保險金申領渠道,全面取消證明材料、申領時限、捆綁條件和附加義務,確保失業人員僅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即可申領。要用好待遇申領和轉移接續兩個部級平臺,提高審核辦理效率。
(三)防控基金風險。要健全審核、公示、撥付等監督機制,動態更新經辦風險點,梳理事前事中事后的風控規則,及時嵌入信息系統,加強數據共享和對待遇領取資格條件的信息核驗。要按月及時、準確上報失業保險聯網數據,充分利用全國和我省社保信息比對查詢系統功能,在待遇審核和發放環節加強數據比對,嚴防冒領、騙取基金和多發待遇風險。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要情報告制度。
此前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未規定事項,按照原政策文件執行;國家有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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