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輔導資料:安全生產法總復習20


▲4.對職業病防治進行監督檢查的規定:
根據全國人大十屆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原由衛生部承擔的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現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在對職業病防治進行監督檢查時,負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行使監督管理的職權。
★5.職業病防治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
當事人及違法行為 |
法律責任 |
建設單位和用人單位: 違反本法規定 |
對單位: 給予警告、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責令停建、關閉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執法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機構: 未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證擅自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或者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 |
對機構: 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 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執法者:衛生行政部門) |
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機構和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 超出資質認證或者批準范圍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或者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 不按照本法規定履行法定職責; 出具虛假證明文件 |
對機構: 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由原認證或者批準機關取消其相應的資格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執法者:衛生行政部門) |
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組成人員: 收受職業病診斷爭議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
給予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可以并處3 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取消其資格,并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的老師庫中予以除名 |
負有監督檢查職責的部門及其職業衛生監督執法人員(有下述違法行為之一): 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發給建設項目有關證明文件、資質證明文件或者予以批準; 對已經取得有關證明文件的,不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發現用人單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可能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不及時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其他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的行為 |
若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對單位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
2011年安全工程師考試網上輔導招生簡章 2011注冊安全工程師論壇考后交流專區
最新資訊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基礎》28個核心考點,考前突擊必看2025-09-23
- 備考沖刺!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科目速記口訣,適配2025年考試重點2025-09-19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第四章23個重要考點,分值6-10分2025-09-19
- 干貨來襲!注安法規數字匯總,考試提分就靠它2025-09-15
- 別錯過!注安技術速記口訣適配2025年考試重點2025-09-15
- 緊急收藏!注安實務答題模板全匯總,7大專業類別答題邏輯清晰2025-09-15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基礎》13個高頻易錯點攻略,上考場前必看2025-09-10
- 鎖定2025中級注安《安全生產管理》19個必背考點,科學記憶技巧助你輕松拿分2025-09-10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規》第三章26個重要考點,分值16-23分2025-09-10
- 2025年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基礎》第一章真題考點:金屬切削機床及砂輪機安全技術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