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七十七條釋義


【導讀】本文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出廠時,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隨附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制造、銷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的釋義'現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學習愉快!
特別推薦: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六章釋義匯總
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出廠時,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隨附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制造、銷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釋義】本條是關于特種設備出廠時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隨附有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的法律責任的規定。
一、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本條規定的法律責任的承擔主體為特種設備制造單位,而且是取得制造許可證的制造單位。
二、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
承擔本條規定的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是指:特種設備出廠時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隨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之一的行為。
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哪些具體技術資料和文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和本條的規定執行:設計文件一般包括設計圖紙、計算書、說明書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是指企業內部得檢驗人員出具的檢驗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包括三部分內容,即安裝說明、使用說明、維修說明,這三部分內容內并不是都是必須具備的,而要根據設備的復雜情況由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監督檢驗證明是指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對制造過程、安裝過程、重大維修過程進行監督檢驗出具的監督檢驗合格證書,重大維修過程一般指改變設備參數或者安全性能的修理過程。
編輯推薦:
本文內容:《安全工程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導讀】本文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出廠時,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隨附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制造、銷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的釋義'現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學習愉快!
特別推薦: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六章釋義匯總
三、責任形式
(一)行政責任。即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責令限期改正,一方面要求應當盡快改正,另一方面也要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個合理的時間,具體的期限沒有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按照《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條的規定,一般不超過30日。
需要注意的是,本條規定與《特設條例》第76條的規定有所區別,不再以貨值金額的數量確定處罰數額,給予罰款處罰的前提不再考慮情節嚴重與否,而是代之“逾期未改正”,實踐中更加容易把握。貨值金額可以作為實施本條的處罰裁量情節考慮。
(二)刑事責任。參看第九十八條釋義。
編輯推薦:
本文內容:《安全工程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最新資訊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基礎》28個核心考點,考前突擊必看2025-09-23
- 備考沖刺!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科目速記口訣,適配2025年考試重點2025-09-19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第四章23個重要考點,分值6-10分2025-09-19
- 干貨來襲!注安法規數字匯總,考試提分就靠它2025-09-15
- 別錯過!注安技術速記口訣適配2025年考試重點2025-09-15
- 緊急收藏!注安實務答題模板全匯總,7大專業類別答題邏輯清晰2025-09-15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基礎》13個高頻易錯點攻略,上考場前必看2025-09-10
- 鎖定2025中級注安《安全生產管理》19個必背考點,科學記憶技巧助你輕松拿分2025-09-10
- 2025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規》第三章26個重要考點,分值16-23分2025-09-10
- 2025年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基礎》第一章真題考點:金屬切削機床及砂輪機安全技術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