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輔導: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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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國有資產和企業國有資產
1.國有資產的概念和類型
國有資產,是指所有權屬于國家的財產或財產權益。這里的財產或財產權益,不僅包括有形財產(如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還包括屬于國家的債權、無形財產等財產權益。在中國所稱的國有資產,是指所有權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財產或財產權益。
(1)資源性國有資產。資源性國有資產,是指有開發價值的、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
(2)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國家投資形成的財產權益。
(3)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由國家以撥款或其他形式投入到非經營性領域形成的財產權益。
2.企業國有資產的概念
企業國有資產,是指國家對企業各種形式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
(二)企業國有資產法的概念
企業國有資產法,是調整在國家及其代表機構管理國家出資企業的過程中所形成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三)企業國有資產法的制度體系
企業國有資產法主要由三個方面的制度構成:(1)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與監督體制。(2)國家出資企業法律制度。主要由不同于私有企業、外資企業等其他所有制企業的企業組織制度構成。(3)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包括七個方面: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的選擇與考核制度;重大事項管理權;企業改制管理制度;與關聯方交易管理制度;資產評估管理制度;國有資產轉讓管理制度以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
(四)企業國有資產法的宗旨和原則
1.企業國有資產法的宗旨
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
2.企業國有資產法的原則
(1)國家所有原則。
(2)出資人代表原則。
(3)職能分開原則。
(4)國有資產不可侵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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