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抵押物的轉讓
更新時間:2013-07-18 08:49:36
來源:|0
瀏覽
收藏


中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抵押物的轉讓(1)抵押物已經登記的
抵押物的轉讓
(1)抵押物已經登記的
①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②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全部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2)抵押物未經登記的如果抵押物未經登記的,抵押權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
(3)抵押物依法被繼承或者贈與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會計職稱頻道及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時間數字考點匯總,考前必看!2025-09-02
- 2025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前最后10頁紙,背了就得分!2025-09-01
- 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財務管理》考前最后10頁紙,考前必背!2025-09-01
- 速領!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考前最后10頁紙2025-09-01
- 2025中級會計實務考前沖刺:10頁紙速記核心考點,考前搶分必看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財管考前10頁紙:核心考點速記(搶分倒計時)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經濟法:考前必背10頁紙(沖刺速記搶分)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財務管理計算題開平方技巧你掌握了嗎2025-08-29
- 2025中級會計《經濟法》必背50個高頻考點:附沖刺答題技巧與提分指南2025-08-29
- 2025中級會計機考分錄輸入方法:正確格式+操作步驟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