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級經濟法》預習:房產稅稅收優惠
更新時間:2012-11-16 13:20:14
來源:|0
瀏覽
收藏
中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本節講述房產稅稅收優惠的政策
三、房產稅的稅收優惠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全額或差額)的單位(學校、醫療衛生單位、托兒所、幼兒園、敬老院以及文化、體育、藝術類單位)所有的、本身業務范圍內使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提示:對個人擁有的營業用房或者出租的房產,不屬于免稅房產,應照章征稅。
5、對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6、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1)毀損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經有關部門鑒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產稅;
(2)納稅人因房屋大修導致連續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間免征房產稅;
(3)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施工期間一律免征房產稅。
提示:但工程結束后,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納稅;
(4)對高校后勤實體免征房產稅;
(5)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6)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7)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
(8)向居民供熱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費的供熱企業暫免征收房產稅。“供熱企業”包括專業供熱企業、兼營供熱企業、單位自供熱及為小區居民供熱的物業公司等,不包括從事熱力生產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熱的企業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中級會計《經濟法》關于“清算”的重要考點匯總2025-11-18
- 中級會計經濟法中關于“年限”(1年、2年、3年、5年等)重要知識點匯總2025-11-17
- 中級會計《經濟法》關于“30日”常考考點匯總2025-11-17
- 中級會計經濟法中關于“1/3”的知識點匯總2025-11-14
- 中級會計經濟法關于“1/2”的知識點匯總2025-11-13
- 2026年中級會計備考已經開始,這份免費資料包你還沒領取?2025-11-13
- 中級會計《經濟法》關于“一致”的知識點匯總2025-11-10
- 2026年中級會計備考還沒開始?這份備考資料包能救命!2025-11-06
- 2026年中級會計備考:中級會計實務哪章最難?如何攻克?2025-10-24
- 2026中級會計《經濟法》各章重要考點與備考指南2025-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