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級經濟法》預習輔導第四章(13)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1)征稅范圍(注意選擇題)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應繳納消費稅。
(2)計稅依據
有同類消費品售價的,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無同類消費品售價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提示:公式中成本利潤率為消費稅法律規定的成本利潤率。非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10%)
【例題1】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自產的用于下列用途的應稅消費品中,需要繳納消費稅的是( )。
A、用于贊助的消費品
B、用于留作自用的消費品
C、用于廣告的消費品
D、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消費品
答案:ABC
解析: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即作為生產最終應稅消費品的直接材料,并構成最終應稅消費品實體的,不納消費稅;但是,用于其他方面的,即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以及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繳納消費稅。
【例題2】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納稅人不繳納消費稅的是( )。(2002年)
A、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職工福利
B、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而取得的包裝物作價收入
C、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D、銷售應稅消費品而收取的超過一年以上的包裝物押金
答案:C
3、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1)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解釋:如果出現下列情形,無論納稅人在財務上如何處理,都不得作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而應按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注意選擇題):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2)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例題】甲煙草公司提供煙葉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煙絲。甲公司將已收回煙絲中的一部分用于生產卷煙,另一部分煙絲賣給丙公司。在這項委托加工煙絲業務中,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是( )。(2001年)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
答案:A
解析:根據規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時,受托方為消費稅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仍是委托方。
(2)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的計算:
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時,應按受托方同類消費品的售價計算納稅;沒有同類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其組價公式為(重點掌握內容):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解釋1:公式中:材料成本為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加工費為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但不包括隨加工費收取的增值稅。
解釋2:受托方為扣繳義務人,委托方為納稅人。
【例題】A酒廠3月份委托B酒廠生產酒精30噸,一次性支付加工費9500元。已知A酒廠提供原料的成本為57000元,B酒廠無同類產品銷售價格,酒精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5%。則該批酒精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是( )元。(2005年)
A、50000 B、60000
C、70000 D、63333.331
答案:C
解析:組成計稅價格=(57000+9500)÷(1-5%)=70000(元)。
最新資訊
- 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時間數字考點匯總,考前必看!2025-09-02
- 2025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前最后10頁紙,背了就得分!2025-09-01
- 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財務管理》考前最后10頁紙,考前必背!2025-09-01
- 速領!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考前最后10頁紙2025-09-01
- 2025中級會計實務考前沖刺:10頁紙速記核心考點,考前搶分必看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財管考前10頁紙:核心考點速記(搶分倒計時)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經濟法:考前必背10頁紙(沖刺速記搶分)2025-08-30
- 2025中級會計財務管理計算題開平方技巧你掌握了嗎2025-08-29
- 2025中級會計《經濟法》必背50個高頻考點:附沖刺答題技巧與提分指南2025-08-29
- 2025中級會計機考分錄輸入方法:正確格式+操作步驟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