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考點講義:第六章投資性房地產核算內容


編輯推薦: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考情分析及章節知識點匯總
第六章 投資性房地產
考情分析
本部分內容對應教材第六章,基礎章節。各種題型均可考核,通常結合固定資產、所得稅費用、會計政策變更命主觀題。2020年結合固定資產命計算分析題12分;2020年結合會計政策變更命計算分析題12分;2019年與固定資產結合命計算分析題12分;2018年獨立命計算分析題10分;2017年與固定資產、所得稅費用結合命綜合題18分;2014年與固定資產、會計政策變更結合命計算分析題12分。按課件內容全面把握。
知識框架
1.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
2.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
3.投資性房地產的用途轉換
重點筆記
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
▲核算內容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具體包括:
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通過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并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2. 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業擁有產權并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3. 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少見)
溫馨小提示
①投資性房地產的主要形式是出租建筑物、出租土地使用權,實質上是讓渡資產使用權行為,屬于企業的經營活動;上述“已出租”指“已經營出租”,與其他方已簽訂租賃協議,自合同約定的租賃開始日起作為投資性房地產進行核算。
② 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業擁有產權的建筑物,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建筑物再轉租給其他單位的,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自有的土地使用權,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權再轉租給其他單位的,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③ 如果某項房地產部分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部分自用,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的,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的部分,應當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不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的,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的部分,不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應一并確認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
④ 企業將建筑物出租,按協議向承租人提供的相關輔助服務在整個協議中不重大的,應將該建筑物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⑤ 按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的閑置土地,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⑥ “房地”因用途不同,其分類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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