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定金的數額
定金的數額
1.(環球網校提供定金)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20%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視為變更定金合同;
收受定金一方提出異議并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3.在同一合同中,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但《最髙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買賣合同約定的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對方請求賠償超過定金部分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處,但定金和損失賠償的數額總和不應高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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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1、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相關規定,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 )。
A.20%
B.30%
C.50%
D.15%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定金數額的限制。根據規定,定金擔保合同中,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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