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整理:合同的轉讓


【摘要】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確定為:10月15日、16日,環球網校造價工程師考試頻道小編總結: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整理:合同的轉讓,幫大家更好的做好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備考工作。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備考的路上,你并不孤獨,堅持到底,我們將一直與您同在。
合同的轉讓
合同轉讓是當事人一方取得另一方同意后將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法律行為。
合同轉讓是合同變更的一種特殊形式,它不是變更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內容,而是變更合同主體。
(1)債權轉讓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以下三種不得轉讓的債權:①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②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③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轉讓,債權人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除非經受讓人同意,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
(2)債務轉讓
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才能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
(3)債權債務一并轉讓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另有約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合同終止的條件
合同終止的情形包括:
①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②合同解除;③債務相互抵消;④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⑤債權人免除債務;⑥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⑦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提示】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以及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的履行。
違約責任及其特點
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應依法承擔的責任,與其他責任制度相比,違約責任有以下主要特點:
(1)以有效合同為前提。
(2)以違反合同義務為要件。
(3)可由當事人在法定范圍內約定。
(4)是一種民事賠償責任。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環球網校造價工程師頻道整理了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整理:合同的轉讓,以便幫助大家更好的備考,或登錄造價師論壇,下載資料,交流學習!
編輯推薦:
各科備考:
【摘要】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確定為:10月15日、16日,環球網校造價工程師考試頻道小編總結: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整理:合同的轉讓,幫大家更好的做好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備考工作。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備考的路上,你并不孤獨,堅持到底,我們將一直與您同在。
合同爭議的解決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和解、調解、仲裁或者訴訟。
1.和解
和解是合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后,在沒有第三人介入的情況下,合同當事人雙方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就已經發生的爭議進行商談并達成協議,自行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
2.調解
調解有民間調解、仲裁機構調解和法庭調解三種。
3.仲裁
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執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爭議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機構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4.訴訟
訴訟是指合同當事人依法將合同爭議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司法程序通過調查、作出判決、采取強制措施等來處理爭議的法律制度。
建設工程合同的糾紛一般都適用不動產所在地的專屬管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環球網校造價工程師頻道整理了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整理:合同的轉讓,以便幫助大家更好的備考,或登錄造價師論壇,下載資料,交流學習!
編輯推薦:
各科備考:
最新資訊
- 考前沖刺!2025年一級造價師萬人模考(二)全科模擬題及答案2025-09-23
- 速領!2025年一級造價師《案例分析》萬人模考(二)試題2025-09-21
- 免費領!2025年一級造價師《造價管理》萬人模考(二)試題2025-09-20
- 資料分享:2025年一級造價師各科目教材變化明細2025-09-19
- 2025年一級造價師《案例分析》知識點:有節奏流水施工2025-09-16
- 一級造價師《土建計量》各章節近五年真題分值分布2025-09-15
- 2025年一級造價師《案例分析》知識點:盈虧平衡分析2025-09-14
- 免費領!2025年一級造價師《工程計價》考點速記手冊2025-09-13
- 速領!2025年一級造價師《安裝計量》易混淆知識點免費分享2025-09-09
- 快來背!2025年一級造價師《工程計價》精選高頻考點2025-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