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個人理財》第八章:從業人員的合規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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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理財業務從業人員的合規性管理
明確從業人員的資質條件、職業操守、相關限制及違法責任,保證相關業務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所從事業務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章,理解所推介產品的風險特性,遵守職業道德。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理財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制度,完善理財人員的處罰和推出機制,加強對理財業務人員的持續專業培訓和職業操守教育;要建立問責制度,對發生多次或較嚴重誤導銷售的業務人員,及時取消其相關從業資格,并追究管理負責人的責任。
(一)從業人員的基本構成
1.個人理財顧問從業人員和綜合理財服務從業人員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根據從事個人理財業務管理的運作方式的不同,個人理財業務人員可分為理財顧問從業人員和綜合理財服務從業人員。
商業銀行還應當配備必要的人員,進行內部調查和監督。在綜合理財中,將不同的交易人員相分離。
2.理財經理和關系經理。
根據工作側重點不同,個人理財業務人員分為理財經理和關系經理。
理財經理側重:財務分析、財務規劃與投資建議
關系經理側重:客戶關系管理和理財計劃、投資型理財產品的營銷。
3.資深理財經理、高級理財經理、中級理財經理和助理理財經理
根據從業人員的資質能力和工作業績,對從業人員實施登記管理。
(二)從業人員的基本條件
1.對個人理財業務活動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監管要求等,有充分的了解和認識
2.遵守監管部門和商業銀行制定的個人理財業務人員職業道德標準或守則;
3.掌握所推介產品或向客戶提供咨詢顧問意見所涉及產品的特性,并對有關產品市場有所認識和理解;
4.具備相應的學歷水平和工作經驗;
5.具備相關監管部門要求的行業資格;
6.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從業人員職業操守要求
1.從業基本準則
(1)誠實信用。
(2)守法合規。
(3)專業勝任。
(4)勤勉盡職。
(5)保護商業秘密和隱私。
(6)公平競爭。
2.從業人員與客戶
(1)熟知業務。
(2)監管規避。
(3)崗位職責。
(4)利益沖突。
(5)內幕交易。
(6)了解客戶。
(7)反洗錢。
(8)風險提示。
(9)信息披露。
3.從業人員與同業人員
(1)同業競爭。
(2)商業保密與知識產權保護。
(四)從業人員的限制性條款
1.向客戶提供財務規劃、投資顧問、推介投資產品服務,應首先了解客戶,然后根據客戶的要求提供合適的投資產品,有客戶自主選擇,并進行風險提示;
2.從業人員對理財計劃的宣傳和介紹,應包含對產品風險的揭示;
3.從業人員不得主動向無相關交易經驗或經評估不適宜購買產品的客戶;
4.禁止將一般性儲蓄產品當做理財產品向客戶推銷,或將理財產品當做一般性儲蓄產品進行大眾化推銷。
5.禁止從業人員有意隱瞞或歪曲產品的重要風險等欺騙手段推銷產品。
【例題】從業人員在業務活動中,應當遵循客戶利益最大化原則,向客戶明示或暗示以幫助客戶規避金融、外匯監管規定,達到利用個人理財服務規避監管要求的目的( )。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從業人員在業務活動中,應當樹立依法合規意識,不得向客戶明示或暗示以誘導客戶規避金融、外匯監管規定,達到用個人理財服務規避監管要求的目的
(五)從業人員的違法責任
1.民事責任
(1)商業銀行未保存有關客戶評估記錄和相關資料,不能證明理財計劃或產品的銷售是符合客戶利益原則的。
(2)商業銀行未按客戶指令進行操作,或者未保存相關證明文件的。
(3)不具備理財業務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向客戶提供理財顧問服務、銷售理財計劃或產品的。
2.行政監管措施與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3.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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