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銀行專業資格《法律法規》重點歸納第八篇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7年銀行專業資格《法律法規》重點歸納第八篇”的新聞,為考生發布銀行業職業資格考試的相關知識點,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和復習,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2017年銀行專業資格《法律法規》重點歸納第八篇的具體內容如下:
貸款抵押分析
貸款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轉移財產占有權的情況下,將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銀行持有抵押財產的擔保權益,當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時,銀行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一、貸款抵押設定條件
1.抵押的范圍
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人擁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私有財產——所有權;公共財產——使用權
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②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③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④抵押人依法有處分權的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得抵押的財產有:
①土地所有權;
②耕地、宅基地(但有特別規定的除外),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③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④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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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抵押分析
貸款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轉移財產占有權的情況下,將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銀行持有抵押財產的擔保權益,當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時,銀行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一、貸款抵押設定條件
1.抵押的范圍
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人擁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私有財產——所有權;公共財產——使用權
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②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③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④抵押人依法有處分權的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得抵押的財產有:
①土地所有權;
②耕地、宅基地(但有特別規定的除外),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③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④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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