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臺裝配式建筑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公開爭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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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裝配式建筑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筑鋼結構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桂政辦發〔2016〕134號)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十二部門關于印發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促進我區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桂建管〔2016〕64號)要求,為加快我區裝配式建筑發展,充分發揮專家的智力資源和技術支撐作用,規范裝配式建筑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裝配式建筑專家委員會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組建和管理。
第三條專家委員會委員由全過程咨詢、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管理、規劃、設計、構件生產、施工、監理、質量檢測、建筑材料、造價、投資策劃與決策及行業監管等領域的專家組成。其中,項目管理、規劃、設計、施工、造價包括裝配式中低層民居領域。
第四條專家委員會的宗旨是發揮多學科、多專業的綜合優勢,在研究制定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戰略、技術發展途徑、技術攻關重點、項目建設指導等工作中,發揮決策咨詢作用,提高決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促進建筑產業技術升級。
第五條 專家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參與研究和制定裝配式建筑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科技項目的選題論證;
(二)參與裝配式建筑相關標準編制和論證;
(三)參與裝配式建筑項目技術論證和認定工作,包括項目設計方案、造價控制、建設過程、竣工驗收等環節的技術論證和認定,為相關政府部門審批提供依據;
(四)參與裝配式建筑試點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評審;
(五)參與裝配式建筑領域中創新科技引進和推廣的論證;
(六)為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提供管理和技術咨詢服務;
(七)參與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對裝配式建筑項目的指導和檢查工作;
(八)開展調研,了解、掌握和研究裝配式建筑行業發展狀況和科技發展動態,及時向相關政府部門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議;
(九)承擔相關政府部門委托的其他專項工作。
第六條專家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2名。
第七條 專家委員會議事原則:
(一)專家委員會委員在決策咨詢活動中應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二)專家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就裝配式建筑先進技術、政策、發展規劃等展開研討,為政府管理部門決策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議;
(三)對有關部門組織的裝配式建筑試點城市審核、生產基地審核、示范項目審核、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技術方案審核、重大科技項目論證和地方標準審查等專家論證會議,從專家庫中抽取專家,成立評審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評審專家委員會推薦;
(四)專家委員會成員適用回避原則,與論證項目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作為專家委員會成員參與該項目的論證工作。
第八條 專家委員會委員人選的產生和任期:
(一)專家委員會委員人選可由專家所在單位或行業協會推薦,或者專家自薦等方式申報,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遴選后產生,由專家委員會向社會公示;
(二)專家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委員可續聘續任。
第九條 專家委員會委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具有高級以上(含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熟悉裝配式建筑的法律、法規、相關技術和標準,在裝配式建筑領域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行業內有較強的影響力;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工作責任心強,公正、廉潔,有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工作協調能力;
身體健康,能夠積極參與裝配式建筑的相關社會活動,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
自愿接受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專家的相關管理;
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專業能力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⒈近5年內主持或參與過我區裝配式建筑相關課題研究、標準圖集編制,并已完成;
⒉近5年參與完成了裝配式建筑領域新技術、新工藝推廣應用項目研究1項以上,并已通過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鑒定,效益顯著。
⒊參與完成2項以上區內裝配式建筑項目(每個項目建筑面積大于5000m2),有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
⒋中低層民居領域的專家應作為項目主要參與者完成10棟中低層民居建設且累計總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m2。
第十條專家委員會委員遴選程序:
(一)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出委員征集通知;
(二)申請人按照通知要求,通過本人自薦或單位推薦等方式,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遞交申請。
(三)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的基本條件進行初審,并對通過初審的申請人進行遴選,形成委員候選人名單;
(四)委員候選人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五)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候選人成為委員,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文公布。
第十一條 專家委員會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向相關部門和專家委員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二)在參與決策咨詢過程中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并可保留個人意見和建議。
第十二條 專家委員會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廉潔自律,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
(二)積極參加專家委員會的各項活動;
(三)嚴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維護咨詢論證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四)對涉及商業秘密和決定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 委員的管理與監督
(一)專家委員會實行動態管理。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根據需要對委員的工作質量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參加專家委員會工作積極性、工作完成情況、職業道德、參加裝配式建筑相關培訓等,并將考評結果錄入專家庫信息管理系統。對考評不合格的、因身體健康原因不適合再繼續開展相關工作的、自愿提出退出委員會的、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調整出委員會。
(二)委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作為不良行為予以記錄:
⒈以委員身份已接受參加工作的邀請,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且未說明原因或未提前請假的;
⒉兩次無故不參加主管部門組織的工作活動的;
⒊違反有關規定向外界透露有關評審認定或咨詢情況及其他信息,但未給事件結果帶來實質性影響的;
⒋其他不良行為。
第十四條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委員資格:
(一)未經專家委員會許可,以專家委員會的名義組織活動的;
(二)不負責任、弄虛作假,或者不客觀公正履行委員職責的;
(三)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不參加專家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和評審會議的;
(四)在咨詢、評審等活動中,超越政策規定收受報酬和其他禮品的;
(五)委員在一年內發生2次及以上不良行為的;
(六)經舉報查實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
第十五條對調整出專家委員會有異議的專家,可以書面形式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提出復核申請。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裝配式建筑作為一種新興的建筑施工方法,其很多優點都是傳統建筑無法比擬的,與此同時,帶來的事建筑配套設施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加速了裝配式建筑整個產業鏈的衍生和發展。以上內容就是“廣西出臺裝配式建筑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公開爭取意見”,更多裝配式新發展新資訊,歡迎繼續關注環球網校裝配式建筑行業頻道!環球網校為大家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和裝配式精華考點/課程講義,點擊下方免費下載即可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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