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實訓:納稅人自用應稅產品,在哪些情形下應當繳納資源稅?
更新時間:2020-09-24 14:28:40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
收藏
財稅會計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環球網校小編為方便大家了解分享了“會計實訓:納稅人自用應稅產品,在哪些情形下應當繳納資源稅?”以下介紹了納稅人自用應稅產品,在哪些情形下應當繳納資源稅,希望涉及到此稅務處理的學員注意哦!
問:納稅人自用應稅產品,在哪些情形下應當繳納資源稅?
答:資源稅法第五條規定,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資源稅;但是,自用于連續生產應稅產品的,不繳納資源稅。
實踐中,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包括兩類情形:一類是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捐贈、償債、贊助、集資、投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利潤分配;另一類是用于連續生產應稅產品或者非應稅產品。為了確保不重復征稅、不漏征漏管,對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產品的,如鐵原礦用于繼續生產鐵精粉的,在移送鐵原礦時不繳納資源稅;但對于生產非應稅產品的,如將鐵精粉繼續用于冶煉的,應當在移送環節繳納資源稅。
為此,《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稅有關問題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4號)明確,納稅人自用應稅產品應當繳納資源稅的情形,包括納稅人以應稅產品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捐贈、償債、贊助、集資、投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利潤分配或者連續生產非應稅產品等。
2020年9月會計崗位綜合能力考試時間9月26日進行,考試即將開考,只要考生填寫環球網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我們會及時提醒您考試時間、成績查詢時間等重要考試訊息,請及時預約。
以上內容是會計實訓:納稅人自用應稅產品,在哪些情形下應當繳納資源稅?更多財稅熱點請點擊“免費下載”按鈕下載。
編輯推薦
下一篇:會計實訓:如何做到合理避稅
最新資訊
- 2022中級財稅會計師實操科目考試有多少題量2022-09-07
- 2022年中級財稅會計師理論知識點:合同審核要點2022-08-25
- 中級財稅會計師實操知識點:固定資產處置的財稅處理2022-08-25
- 財稅會計師實操:老企業建賬要點有哪些2022-08-25
- 財稅會計師實操:建賬前應該考慮哪些問題2022-07-22
- 財稅會計師實操:如何設立備查賬2022-07-22
- 財稅會計師實操:如何設立明細賬2022-07-22
- 財稅會計師實操:為什么要設賬2022-07-22
- 財稅會計師實操:會計建賬的基本程序2022-07-21
- 財稅會計師實操:會計做賬技巧202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