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第三章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摘要】2017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鑒于各省延緩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現實情況,將有效的幫助學員在各地延遲考試的情況下,收獲更好的學習效果。環球網校為方便考生提前備考特分享了“2017年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第三章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以下是介紹稅收的內容,希望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備考的考生有所幫助,更多資料敬請關注環球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頻道!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環球網校提供企業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為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之后的余額,應納稅所得額有兩種計算方法。
直接計算法下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額-免稅收入額-各項扣除額-準予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
間接計算法下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一、收入總額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
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
二、不征稅收入
不征稅收入是指從性質和根源上不屬于企業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負有納稅義務并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組成部分的收入。
如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不征稅收入。
三、免稅收入
免稅收入是指屬于企業的應稅所得但按照稅法規定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收入,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等。
四、準予扣除項目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等,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成本
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即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轉讓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成本。
(2)費用
費用是指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稅金
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企業繳納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如消費稅、營業稅、印花稅等。
(4)損失
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5)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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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得扣除項目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以外的捐贈支出。
【提示】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6)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支出;
(7)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6.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的稅前扣除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3)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六、虧損彌補
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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