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師制度政策: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的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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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的管理程序
1.新設立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申請
新設立的物業管理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冊所在地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資質:
(1)營業執照;
(2)企業章程;
(3)驗資證明;
(4)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5)物業管理專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和勞動合同,管理和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和勞動合同。
新設立的物業管理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并設一年的暫定期。
2.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的核定
申請核定資質等級的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工商注冊所在地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企業資質等級申報表;
(2)營業執照;
(3)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4)物業管理專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和勞動合同,管理和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和勞動合同,工程、財務負責人的職稱證書和勞動合同;
(5)物業服務合同復印件;
(6)物業管理業績材料。
資質審批部門應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相應資質等級條件的企業核發資質證書;一級資質審批前,應當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查,審查期限為20個工作日。
3.不得批準資質的違規行為
(1)聘用未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
(2)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業務一并委托給他人的;
(3)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
(4)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
(5)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6)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7)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8)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不按規定移交物業管理用房和有關資料的;
(9)與物業管理招標人或者其他物業管理投標人相互串通,以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10)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業主投訴較多,經查證屬實的;
(11)超越資質等級承接物業管理業務的;
(12)出租、出借、轉讓資質證書的;
(13)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
4.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的變更、注銷與撤銷
(1)物業管理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2)物業管理企業發生分立、合并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申請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并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3)物業管理企業破產、歇業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活動的,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后15日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審批部門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根據職權可以撤銷資質證書:
①審批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批決定的;
②超越法定職權作出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批決定的;
③違反法定程序作出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批決定的;
④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物業管理企業頒發資質證書的;
⑤依法可以撤銷審批的其他情形。
5.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年檢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各資質等級物業管理企業的年檢由相應資質審批部門負責。對符合原定資質等級條件的,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年檢結論為合格。對不符合原定資質等級條件的,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年檢結論為不合格,原資質審批部門應當注銷其資質證書,由相應資質審批部門重新核定其資質等級。資質審批部門應當將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年檢結果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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